摘要:本公告受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03,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太原2019年度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核查含复查购买服务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山西-太原,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拟对2019年度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核查(含复查)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的要求,我单位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相关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采购人: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项目名称:2019年度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核查(含复查)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770万元
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定;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2020年9月3日)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单位: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北段)7号
联系人:武女士
联系电话:0351-6371168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27层
联系人:杨殷
联系电话:0351-2772553
项目名称 |
2019年度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核查(含复查)购买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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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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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根据《“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生态环境部的有关要求,为扎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相关工作,完善配额分配方法,夯实数据基础,确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碳排放数据报告与核查,工作的范围涵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重点排放行业。工作任务包括1.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及报告及制定监测计划2.核查3.复核与报送4.报送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和相关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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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7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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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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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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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定;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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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称 |
联系电话 |
单位 |
张忠民 |
正高级工程师 |
13453419079 |
山西省太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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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锋 |
高级工程师 |
15834107437 |
山西太钢工程技术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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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汾 |
高级工程师 |
13834661988 |
太原市清洁生产指导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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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 |
刘汾:为落实《“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2019年度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核查(含复查)购买服务项目,该项目符合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政策要求,项目合理可行。 韩锋:本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定;切实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健康良性发展的政策要求,项目可行。 张忠民:本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实施时应按环办气候函【2019】943号的要求并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明确范围、重点,细化有关政策要求,从技术、服务、安全等各方面开展相应工作,本项目可行。 |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