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黑龙江绥芬河民用机场工程供电工程施工新建黑龙江绥芬河民用机场工程供电工程施工第2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
所属区域: | 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绥芬河市绥东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西北民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09.24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绥芬河市绥东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24,公告主要内容为:齐齐哈尔新建黑龙江绥芬河民用机场工程供电工程施工新建黑龙江绥芬河民用机场工程供电工程施工第2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所属行业分类:机场,招标代理:陕西西北民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绥芬河市绥东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新建黑龙江绥芬河民用机场工程供电工程施工项目的澄清公告2
各投标人:本项目澄清事项如下:
1.中心变电站变配电工艺工程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暂列金额为20991.3元,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暂列金额为139941.99元。 经确认暂列金额为:139941.99元。
2.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的地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调整为“1.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于2020年10月16日08时00分前递交密封后的使用广联达投标编制工具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递交地点为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不予接收。投标人将生成的.TBS格式文件(U盘)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密封袋上应有投标单位的名称、标志,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字样。2.投标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TBS格式)与黑龙江公告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TBS格式)无法导入评标系统的,或导入后无法计算的,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未按要求及规定时间递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4.联系方式
行政监管部门: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53-8199913
招标人:绥芬河市绥东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绥芬河市长江路11号(原检察院五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453-394079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西北民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
联系人:刘瑞更、王倩
电话:029-88347987-8030
关键字:机场,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