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电扶梯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第1标段第1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
所属区域: | 黑龙江-哈尔滨 | 招标业主/代理: | 中交哈尔滨地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10.23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中交哈尔滨地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0-23,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哈尔滨哈尔滨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电扶梯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第1标段第1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哈尔滨,所属行业分类:轨道交通,招标代理: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交哈尔滨地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哈尔滨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电扶梯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第1标段招标文件答疑
1、P145 3.1供货清单内,Z04劳动公园站1号出入口(远期预留),提升高度11.4m,根据备注理解数量是否为2台?Z05进乡街站3号出入口,根据备注理解为无扶梯,若有,请明确数量及提升高度。Z28群力第五大道站2号出入口(远期预留),提升高度9.3m,根据备注理解数量是否为2台?Z29群力第六大道站,根据扶梯布置位置所列台量共计10台,备注内为9台,请确认以哪个为准?请确认本标段扶梯是否共计204台?
答:Z04劳动公园站1号出入口、Z05进乡街站3号出入口、Z28群力第五大道站2号出入口均不设置自动扶梯,Z29群力第六大道站共计10台,以供货清单表格中“数量(台)”列为准,本标段扶梯共计200台。
2、P145 3.1供货清单内,布置位置为出入口是否理解为室外梯,布置位置为主体为室内梯?请明确出入口扶梯均为地下站出入口扶梯还是存在全暴露无盖的出入口扶梯?
答:1)出入口为室外梯,主体为室内梯;2)出入口扶梯均为地下站出入口扶梯。
3、P152 4.1.1 总工期要求,由于总工期表格内未标注时间节点,请明确本标段工期具体时间节点要求,以便制定工期计划。
答:暂按2021年7月1日工程竣工,2021年10月1日前开通运营考虑。
4、P15 3.2.5“(9)卖方所提供备品备件(含专用工具、测试设备及仪器仪表)费的总价按设备费总价的5%考虑,否则,投标将被否决。”P191 六、分项报价表“(9)卖方所提供备品备件(含专用工具、测试设备及仪器仪表)费的总价按设备费总价的3%考虑,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请明确备品备件(含专用工具、测试设备及仪器仪表)费的总价按设备费总价的3%还是5%考虑?
答:备品备件(含专用工具、测试设备及仪器仪表)费的总价按设备费总价的5%考虑。
5、P191 六、分项报价表“(21)本工程设备费、备品备件及专用仪器仪表费税率均为13%。”伴随服务费用中有涉及安装相关内容,一般情况下安装税率为9%,请确认伴随服务费适用的税率?
答:安装及系统调试费税率按9%、其他服务费税率按6%执行。
6、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协议书对买方、总承包商、总包单位表述不清,为方便制作投标文件及商务条款的响应,请招标人明确买方、总承包商、总包单位等是否都是招标人。
答:买方为中交哈尔滨地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取消合同协议书特别约定相关内容。
7、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伴随服务付款方式,请明确。
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增加“3.2.13伴随服务费付款”。
3.2.13 伴随服务费付款
第一阶段:设备进场吊装前,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如下资料且审核无误后60天内支付伴随服务费的20%(除质保期维保费用);
(1)卖方出具的支付申请书;
(2)按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提供技术监督局的开工告知书(如有);
(4) 监理单位出具的本次付款的支付证书。
(5)卖方提供完成伴随服务工作内容的佐证资料,并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买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二阶段:设备安装完成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如下资料且审核无误后60天内支付伴随服务费的10%(除质保期维保费用):
(1)卖方出具的支付申请书;
(2)按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监理单位出具的本次付款的支付证书;
(4)卖方提供完成伴随服务工作内容的佐证资料,并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买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三阶段:工程试运行结束,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如下资料且审核无误后60天内累计支付至按照佐证资料核定的总伴随服务费的80%(扣除累计已经支付的伴随服务费(含扣除质保期维保费用的预付款。)):
(1)卖方出具的支付申请书;
(2)按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买方签署的单位工程验收报告;
(4)监理单位出具的本次付款的支付证书;
(5)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验收合格证;
(6)卖方提供完成投标伴随服务工作分项内容的佐证资料,并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买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四阶段:竣工验收后, 本工程结算经审核并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遗留问题整改完毕经买方或运营使用部门确认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如下资料且审核无误后60天内支付至按照佐证资料核定的总伴随服务费的100%(扣除累计已经支付的伴随服务费):
(1)卖方出具的支付申请书;
(2)按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由买方签发的竣工验收证书;
(4) 监理单位出具的本次付款的支付证书;
(5) 卖方提供完成投标伴随服务工作分项内容的佐证资料,并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买方签字、盖章确认。如果卖方没有提供伴随服务工作分项工作内容的佐证资料,或者提供的佐证资料不能证实按照招投标文件完成了相关伴随服务工作内容,则视为没有提供相应伴随服务内容,按照相应的投标报价扣除相应伴随服务费用,最终不予结算。
第五阶段:买方按照年度完成质保期维保相关工作,遗留问题整改完毕并经买方或运营使用部门确认合格后,买方将根据运营部门的考核意见支付。每年完成维护保养工作并经运营分公司考核合格后,并征得买方工程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后,按年度支付维护保养费用。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如下资料且审核无误后60天内支付至按照质保期维保的电梯相关佐证资料核定的总质保期维保费的100%(如有质保期维保扣款,需要扣除相关费用。):
(1)卖方出具的支付申请书;
(2)按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 监理单位出具的本次付款的支付证书;
(4) 卖方提供完成质保期维保的电梯相关佐证资料,并经监理单位、买方或运营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5) 买方或运营使用部门出具的质保期维保工作情况说明和如有质保期维保扣款,需要列明。
8、P170用户需求书质保期 4.15.1自动扶梯的质保为自动扶梯系统质量保证期的时间是系统试运营之日后的2年。与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第8条质保期不一致,请明确。
答:按用户需求书执行。
9、请明确1标段的试运行开始时间节点、试运行时间、试运行验收标准及分批交货的时间和台量。
答:暂按2021年7月1日工程竣工,2021年10月1日前开通运营考虑。试运行验收标准及分批交货的时间和台量按招标文件执行。另外,投标人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充分考虑轨道交通车站施工的特点,密切跟踪现场条件,合理安排设备的交货及验收工作。
10、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伴随服务费税率,请明确。
答:安装及系统调试费税率按9%、其他服务费税率按6%执行。
11、Z04 劳动公园站共10台,1号出入口为0,是否需要提供报价?
答:不需要。
12、Z28 群力第五大道站共10台,2号出入口为0,是否需要提供报价?
答:不需要。
13、 Z28群力第五大道站共10台,出入口为6,备注与实际数量不符?
答:以供货清单表格中“数量(台)”为准。
14、哈平路站主体室内扶梯尺寸较小:招标土建图上水平段4400mm,下水平段3300mm,这,现有尺寸无法满足要求。
答:哈平路站主体室内扶梯土建井道已按照上下水平段长度:上4400mm,下3300mm施工完成,投标方根据此参数投标。
15、招标文件P103,2.4.2主要结构参数中,提升高度小于等于5.5m,不设中间支承;而招标文件P179,自动扶梯布置图中,提升高度≥6米时需设中间支撑。两者存在矛盾,请确认提升高度多少米时,开始设置中间支撑。
答:提升高度小于等于6m 不设中间支承
提升高度大于6m,小于12m 设1个中间支承
提升高度大于等于12m 设2个中间支撑。
16、招标文件P103,2.4.1主要技术参数中,水平梯级数量:上、下各4块;而招标文件P116,自动扶梯梯级链强度、销轴比压计算 表2.6.5-1中,上下平梯级数3/3。请确认自动扶梯水平梯级数量按哪个执行。
答:按自动扶梯上、下各4块水平梯级执行。
17、招标文件P103,主要结构参数中,上下水平段长度:上4400mm,下3300mm(站内);上4600mm,下3500mm(出入口)。请问土建尺寸能否调整为上5050mm,下3550mm?
答:本工程自动扶梯土建井道已按照上下水平段长度:上4400mm,下3300mm(站内);上4600mm,下3500mm(出入口)施工完成,投标方根据此参数投标。
18、根据自动扶梯布置图,双台扶梯井道宽度3500,我司建议能否调整为3600mm?
答:本工程自动扶梯土建井道宽度已按照单台扶梯井道宽度1800mm,双台扶梯井道宽度3500mm,部分出入口单台扶梯井道宽度1650mm,双台扶梯井道宽度3300mm施工完成(具体车站详见P145-149页设备供货清单中备注),投标方根据此参数投标。
19、根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3.2.2合同设备条款”。从此条看,似乎实际到货后因要在40%中扣除预付款20%,即实际货到后共支付至40%,而不是60%。因此40%货款加上20%安装款、10%试运行付款、7%竣工结算款及3%质保金,实际只有80%款项,请确认20%预付款如何支付?
答:原文:3.2.2 合同设备付款
每批货物到货后,经开箱检验合格后,支付该批设备的 40% 款项。如卖方已申请预付款,需扣除预付款,预付款至少在3次供应结算周期后扣清(若供应结算周期小于3次,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买方凭卖方提交的下列资料,经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该批到货货款:
更正:3.2.2 合同设备付款
每批货物到货后,经开箱检验合格后,支付该批设备的 40% 款项。(不扣除预付款)。买方凭卖方提交的下列资料,经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该批到货货款:
20、P103技术要求水平梯级上下均为4块,但上下水平段长度过短,是否增加水平段长度或将上下水平梯级数变更为符合国标的3块;
答:按自动扶梯上、下各4块水平梯级执行。
21、P159第二次设计联络会议在生产厂举行60 人.日,预估会议几天?建议减少参会人数。
答:1)第二次设计联络预计七日左右;2)参会人数按招标文件执行。
22、P161工厂验收50 人.日,预估验收天数为几天?建议减少工厂验收人数。
答:1)验收时间预计3-5日;2)参与验收人数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3、P171 培训要求 3)在投标人所在地举行一次 80 人.日的培训。预估培训天数为几天?建议减少工厂培训的人数。
答:培训具体人数及天数在设计联络阶段确定。
24、P67 3.2.1中,申请预付款最多占合同总额的20%,请明确什么情况可以申请20%,什么情况会不足20%?
答:具体根据货物供货计划执行。即,根据工程具体实施计划,如果批次排产,则按照批次货物价值的20%作为预付款。如果全部货物在货物供货计划内排产,则按照合同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
25、P68 3.2.2中,如卖方已申请预付款,需扣除预付款,是指每批到货后支付此批设备的的40%还在减掉预付款的20%吗
答:原文:3.2.2 合同设备付款
每批货物到货后,经开箱检验合格后,支付该批设备的 40% 款项。如卖方已申请预付款,需扣除预付款,预付款至少在3次供应结算周期后扣清(若供应结算周期小于3次,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买方凭卖方提交的下列资料,经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该批到货货款:
更正:3.2.2 合同设备付款
每批货物到货后,经开箱检验合格后,支付该批设备的 40% 款项。(不扣除预付款)。买方凭卖方提交的下列资料,经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该批到货货款。
26、P15页:(9)卖方所提供备品备件(含专用工具、测试设备及仪器仪表)费的总价按设备费总价的5%考虑,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P81页:18.5.2.卖方应按照用户需求书中“供货范围”和“价格清单”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仪器仪表和维修工具。卖方所提供的备品备件总价不应少于设备总价的5%。
P149页:3.2.1 自动扶梯所需的备品备件,投标人应根据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的要求,按设备总价的5%(包括专用工具及测试仪表等)提供清单,按表3.2-1、表3.2-2格式填写。招标人可对备品备件的种类、数量进行自由选择,单价不变。
P191页:(9)卖方所提供备品备件(含专用工具、测试设备及仪器仪表)费的总价按设备费总价的3%考虑,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招标文件关于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比例要求前后不一致,请澄清以哪个为准;
答:备品备件(含专用工具、测试设备及仪器仪表)费的总价按设备费总价的5%考虑。
27、4.1.1 总工期要求
请招标人提供工期计划时间
答:暂按2021年7月1日工程竣工,2021年10月1日前开通运营考虑。
28、招标文件第159页(4.5.5设计联络会议) 所有设计联络会议的相关费用被认为包含在投标价内。
(涉及境外:投标方负担境内、外设计联络会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中国境内的费用标准参照招标方相关标准执行,在中国境外的费用标准按照中国外事局相关标准执行。)
请明确招标方境内设计联络费用标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9、招标文件第155页(4.3.2 项目部人员配备要求) 以上仅为基本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在各阶段增加相关人员,投标人如因人员不到位导致阶段工作不能顺利实施时(项目实施相关各方提出投诉且情况属实时),招标人有权在支付中扣除,每次处罚金额按项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条款中项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请帮助提供。
答:中标后结合项目管理需要提供。
30、招标文件第50页(合同协议书4.监管) (4)监管要求:买方和卖方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哈尔滨市地铁BOT项目工程监管办法》(另附),监管方有权对不符合初步设计文件、BOT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技术规格书、《哈尔滨市地铁BOT项目工程监管办法》以及本合同约定,提出整改要求,买方和卖方应当及时整改。监管方的监管工作不视为免除或者减轻、削弱买方和卖方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请明示合同协议书中4(4)条中列举的合同,需要投标人满足的适用于投标人的具体标准和要求。
答:中标后结合项目管理需要提供。
31、招标文件第48页合同协议书10特别约定: 依据《哈尔滨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投资、建设、运营、股权转让(BOT)合同》以及中交哈尔滨地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与XXXX有限公司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哈尔滨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相关约定,XXXX有限公司工程有限公司为指定的哈尔滨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的总承包商,中交哈尔滨地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与XXXX有限公司工程有限公司共同作为本合同买方; 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纳入总承包范围,总承包商代表中交哈尔滨地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履行合同相关职责并处理具体合同事务。协议三方一致确认,除合同个别条款特别指定由中交哈尔滨地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和总承包商共同履行外,本合同条款约定由中交哈尔滨地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承担的权利义务均由总承包商履行。
请明确总承包商XXXX有限公司工程有限公司的全称。
答:取消该部分内容。
32、招标文件第68页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3.2.1 预付款,本合同生效后,卖方提供预付款保函和相应金额发票可申请预付款,最多占合同总额的20%:
3.2.2 合同设备付款每批货物到货后,经开箱检验合格后,支付该批设备的 40% 款项。如卖方已申请预付款,需扣除预付款,预付款至少在3次供应结算周期后扣清(若供应结算周期小于3次,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3.2.3 安装调试付款
在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监理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安装完成设备总价的 20% 款项,买方在收到相关的支付文件且经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 3.2.4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测试仪表付款:
在买方收到下列资料并确认无误后60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测试仪表到货总价的百分之百(100%)。卖方根据买方的需求进行一次性或分批供货。 3.2.5 试运行付款
工程试运行结束后,买方向卖方支付最终结算总额的 10 %款项,买方在收到相关的支付文件且经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 3.2.6 工程竣工结算付款
工程竣工结算后,买方向卖方支付最终结算总额的 7% 款项,买方在收到相关的支付文件且经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 3.2.7 质量保证期后的付款
设备质保期满(自工程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起24个月),设备无质量问题,卖方同股权持有方签订本标的物5年技术服务期协议后(协议内容参见:哈尔滨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风水电设备招标通用管理文件第14、15条),买方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3 %的质保金,买方在收到相关的支付文件且经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
“每批货物到货后,经开箱检验合格后,支付该批设备的 40% 款项。如卖方已申请预付款,需扣除预付款,预付款至少在3次供应结算周期后扣清(若供应结算周期小于3次,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请澄清扣除预付款的具体方式,此笔到货款是支付该批设备合同金额的40%吗?
如货物到货后,合计应付货款为该批设备的40%,则付款方式合计付款比例为80%。如货物到货后,合计应付货款为该批设备的60%款项,付款方式合计付款比例为100%。请明确货物到货后,合计应付货款为该批设备的40%款项,还是该批设备的60%款项。
答:原文:3.2.2 合同设备付款
每批货物到货后,经开箱检验合格后,支付该批设备的 40% 款项。如卖方已申请预付款,需扣除预付款,预付款至少在3次供应结算周期后扣清(若供应结算周期小于3次,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买方凭卖方提交的下列资料,经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该批到货货款:
更正:3.2.2 合同设备付款
每批货物到货后,经开箱检验合格后,支付该批设备的 40% 款项。(不扣除预付款)。买方凭卖方提交的下列资料,经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该批到货货款:
33、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伴随服务费和质保期维保费用的付款方式,请明确。
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增加“3.2.13伴随服务费付款”。
3.2.13 伴随服务费付款
第一阶段:设备进场吊装前,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如下资料且审核无误后60天内支付伴随服务费的20%(除质保期维保费用);
(1)卖方出具的支付申请书;
(2)按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提供技术监督局的开工告知书(如有);
(4) 监理单位出具的本次付款的支付证书。
(5)卖方提供完成伴随服务工作内容的佐证资料,并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买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二阶段:设备安装完成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如下资料且审核无误后60天内支付伴随服务费的10%(除质保期维保费用):
(1)卖方出具的支付申请书;
(2)按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监理单位出具的本次付款的支付证书;
(4)卖方提供完成伴随服务工作内容的佐证资料,并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买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三阶段:工程试运行结束,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如下资料且审核无误后60天内累计支付至按照佐证资料核定的总伴随服务费的80%(扣除累计已经支付的伴随服务费(含扣除质保期维保费用的预付款。)):
(1)卖方出具的支付申请书;
(2)按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买方签署的单位工程验收报告;
(4)监理单位出具的本次付款的支付证书;
(5)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验收合格证;
(6)卖方提供完成投标伴随服务工作分项内容的佐证资料,并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买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四阶段:竣工验收后, 本工程结算经审核并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遗留问题整改完毕经买方或运营使用部门确认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如下资料且审核无误后60天内支付至按照佐证资料核定的总伴随服务费的100%(扣除累计已经支付的伴随服务费):
(1)卖方出具的支付申请书;
(2)按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由买方签发的竣工验收证书;
(4) 监理单位出具的本次付款的支付证书;
(5) 卖方提供完成投标伴随服务工作分项内容的佐证资料,并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买方签字、盖章确认。如果卖方没有提供伴随服务工作分项工作内容的佐证资料,或者提供的佐证资料不能证实按照招投标文件完成了相关伴随服务工作内容,则视为没有提供相应伴随服务内容,按照相应的投标报价扣除相应伴随服务费用,最终不予结算。
第五阶段:买方按照年度完成质保期维保相关工作,遗留问题整改完毕并经买方或运营使用部门确认合格后,买方将根据运营部门的考核意见支付。每年完成维护保养工作并经运营分公司考核合格后,并征得买方工程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后,按年度支付维护保养费用。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如下资料且审核无误后60天内支付至按照质保期维保的电梯相关佐证资料核定的总质保期维保费的100%(如有质保期维保扣款,需要扣除相关费用。):
(1)卖方出具的支付申请书;
(2)按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 监理单位出具的本次付款的支付证书;
(4) 卖方提供完成质保期维保的电梯相关佐证资料,并经监理单位、买方或运营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5) 买方或运营使用部门出具的质保期维保工作情况说明和如有质保期维保扣款,需要列明。
34、招标文件129页,6) 外包板水平宽度超过300mm时应防止小孩爬上下滑,每隔1.8m设一个凸台。当两扶梯无间隙并列布置,中间的盖板总宽度超过300mm时,也应加设凸台。请提供下图纸,确认单梯还是并列布置?
答:自动扶梯单独布置还是并列布置见P145-149页设备供货清单。
35、招标文件145页,扶梯供货清单中 Z04劳动公园站 1号出入口(远期预留)和 Z28群力第五大道站2号出入口(远期预留)此两站扶梯没有计入总量,其中Z05进乡街站1B号出入口(远期预留)2台计入总量,问 Z04劳动公园站 和Z28群力第五大道站 远期预留的扶梯是否暂不用提供也不计入总量?
答:以供货清单表中“数量(台)”列的台数为准,设备总量200台。
补充内容:
1、本次招标范围内的群力第五大道站、群力第六大道站、肿瘤医院站、珠江路站、湘江路站、会展中心站、先锋路站、海河东路站等车站部分出入口受征地拆迁影响,土建交付时间距离工程竣工验收或开通运营时间较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该部分车站范围内的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安排,并做好与其他设备及装修专业的协调配合,优质高效完成本项目工程建设工作。
2、招标文件第67页“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周期,采用一票制结算(13%增值税专用发票)。”改为“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周期,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3、招标文件第193页《报价汇总表》修改为:
报价汇总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货币单位:元
序号 分项内容 税率 不含税金额 税金 含税金额 备注
1 设备费 13% 表1
2 备品备件费 13% 表2
3 专用工具费 13% 表3
4 服务费 表4
4-1 安装、系统调试费 9%
4-2 其他服务费 6%
报价合计
投标人: (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4、项目经理持有效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迟于2020年11月10日13时到达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2楼会议室参加答辩。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答辩前统一收取项目经理手机,组织项目经理逐一到有监控的会议室答辩。
5、上述所有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的说明、修改及补遗,并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 标 人:中交哈尔滨地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群力第六大道1265号汇智金座14楼1401室
联 系 人:王英骁
电 话:0451-8769076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 系 人:刘文卿
电 话:0451-82364697、82364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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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3日
关键字:轨道交通,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