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0-29,公告主要内容为:东莞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广东省质量监督印刷制品环保安全检验站东莞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所属区域:广东-东莞,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编号:XHTC-HW-2020-1510,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0000-202005-118028-00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质量监督印刷制品环保安全检验站(东莞)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 年10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1, 投标保证金金额、 包A: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40,000.00),包B: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0,000.00) 现修改为: 包A: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包B: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二、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二、技术要求,包A(一)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5.配置要求:气相色谱主机1台,吹扫铺集仪1台,分流/不分流进样口1个,质谱仪1台、启动工具包一套、操作软件1套;30m弱极性色谱柱1根、分流衬管5根、质谱接口柱螺帽2套、进样口柱螺母2套、质谱接口密封垫5个、毛细柱密封垫5个、氦气过滤器1个、工作站电脑1台 现修改为 气相色谱主机1台,吹扫铺集仪1台,分流/不分流进样口1个,质谱仪1台、启动工具包一套、操作软件1套;30m弱极性色谱柱1根、分流衬管5根、质谱接口柱螺帽2套、进样口柱螺母2套、质 谱接口密封垫5个、毛细柱密封垫5个、氦气过滤器1个、工作站1台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二、技术要求,包A(二)顶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5.配置要求:气相色谱主机1台,分流/不分流进样口1个,质谱仪1台、顶空自动进样1个,启动工具包一套、操作软件1套;起盖器1个、压盖器1个、顶空样品瓶100个,30m弱极性色谱柱1根分流衬管5根、质谱接口柱螺帽2套、进样口柱螺母2套、质谱接口密封垫5个、毛细柱密封垫5个、氦气过滤器1个、工作站电脑1台。 现修改为 气相色谱主机1台,分流/不分流进样口1个,质谱仪1台、顶空自动进样1个,启动工具包一套、操作软件1套;起盖器1个、压盖器1个、顶空样品瓶100个,30m弱极性色谱柱1根、分流衬管5根、质谱接口柱螺帽2套、进样口柱螺母2套、质谱接口密封垫5个、毛细柱密封垫5个、氦气过滤器1个、工作站1台。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二、技术要求,包B(一)傅立叶近红外光谱仪,4.仪器配置,4.11品牌电脑、打印机 现修改为 4.11工作站、打印输出设备 (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二、技术要求,包B(三)全自动固相萃取仪,3.配置要求,3.20操作电脑一台 现修改为 3.20工作站一台 (5)、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二、技术要求,包C(一)表面张力测试仪,3.仪器配置,3.3品牌电脑、打印机一套 现修改为 3.3工作站、打印输出设备一套 (6)、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二、技术要求,包C(二)表面特性及施胶度测试仪,3.仪器配置,3.3品牌电脑1套 现修改为 3.3工作站1套 (7)、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二、技术要求,包C(三)动态发色仪,3.仪器配置,3.3品牌电脑、打印机,1套 现修改为 3.3工作站、打印输出设备一台 三、原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二、详细评审(三)技术评分标准,包B,5.质保期及后续使用成本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5 质保期及后续使用成本 7 1、投标人承诺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1分,所投所有产品质保期在最低要求基础上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2分。 2、产品易损耗件使用寿命长、零配件价格低、服务收费合理得5分; 产品易损耗件使用寿命一般、零配件价格低、服务收费较合理得2分; 产品易损耗件使用寿命短、零配件价格高、服务收费较高或未提供得0分。 合计 50
现修改为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说明 |
5 |
质保期及后续使用成本 |
7 |
1、投标人承诺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1分,所投所有产品质保期在最低要求基础上每增加1年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 2、产品易损耗件使用寿命长、零配件价格低、服务收费合理得5分; 产品易损耗件使用寿命一般、零配件价格低、服务收费较合理得2分; 产品易损耗件使用寿命短、零配件价格高、服务收费较高或未提供得0分。 |
合计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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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7.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不符合条件无须提交)
注:证明材料请附在声明函之后。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现修改为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不符合条件无须提交)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更正日期:2020 年10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电汇保证金时请备注包号和此招标编号:XHTC-HW-2020-151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南路2号
联系方式:0769-23077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8层810
联系方式:0757-289761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瞿先生
电话:18138834776
附件
发布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