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03,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玉溪玉溪高铁新城景明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补遗文件1,所属区域:云南-玉溪,所属行业分类:电梯,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标段编号: | GC530000202000623001001 |
标段名称: | 玉溪高铁新城“玉溪锦府.景明”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
变更内容: |
玉溪高铁新城景明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 补遗文件1 各投标人: “玉溪高铁新城景明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中“第4篇合同条款及格式”有关本项目中标后付款方式统一更正为: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采购合同价款分四期(包括定金)进行支付: 第一期:合同签定后买方向卖方支付数额为设备合同的5%作为定金,买方将确定的图纸和完整详细的规格一并交给卖方。 第二期:采购交货日期或双方书面确定的交货日期前三十天买方向卖方支付设备总价的75%。 第三期:安装结束后,经过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使用许可证》后30日内支付设备总价的15%。电梯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把相应的合格资料、设备移交给买方。 第四期:在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的后,无质量问题30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设备总价的5%,若有质量问题,扣除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维修及甲方其他损失费用后,剩余质保金无息退还。甲方付清质量保修金以外的款项时,本合同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安装合同部分: 1.货到现场,办理完开工手续进场后15天内,买方支付安装费合同总价的50%; 2.电梯安装完毕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使用许可证》后15天内,买方支付安装费合同总价的50%; 随本补遗文件上传补遗文件1,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补遗通知不影响招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不变。 注:补遗文件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日期靠后的补遗文件所作的解释为准。
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