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03,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玉溪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及提质扩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一号补遗书,所属区域:云南-玉溪,所属行业分类:医院,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标段编号: | GC530402202000034001001 |
标段名称: | 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及提质扩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
变更内容: |
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及提质扩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一号补遗书 一、经招标人决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项目名称: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及提质扩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项目编号:YNZF-FW202003020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良好,提供由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有(无)拖欠工资证明》,《有(无)劳动保障行政处罚情况证明》(如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提供)”,修改为“投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良好,提供由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有(无)拖欠工资证明》,《有(无)劳动保障行政处罚情况证明》(如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出具此项证明,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提供;如联合体成员不能提供由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有(无)拖欠工资证明》,《有(无)劳动保障行政处罚情况证明》,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共同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承诺需加盖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公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格式由投标单位自拟)。 2、招标文件中保证金缴纳“(二)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修改为“(二)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二、本补遗书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本补遗书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请以本补遗书为准。 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杨芳 电话:0877-2294948 18187747471
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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