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大理市东城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01,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大理关于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满江片区太和路(机场路至下庄村段)道路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更正补遗-1变更公告,所属区域:云南-大理-大理,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大理市东城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标段编号: | GC532901202000031001001 |
标段名称: |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满江片区太和路(机场路至下庄村段)道路建设工程- |
变更内容: | 关于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满江片区太和路(机场路至下庄村段)道路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更正补遗-1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满江片区太和路(机场路至下庄村段)道路建设工程(HHZB DL-2020-13); 一、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4日09时30分,现更正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09时30分,在大理政务服务大楼四楼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开标厅组织开标会议。 二、对该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的其他项目费及主材调整幅度的补充内容如下: 1、补充原电子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2投标报价,补充内容如下: 3.2.5其他要求:关于其他项目费及主材调整幅度 根据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53/T-58-2013)的规定,招标文件否决条款中需明确:招标控制价公布表中其他项目费未做人工费调差、机械费调差的,各投标人的其他项目费报价应与招标控制价公布的其他项目费一致;招标控制价公布表中其他项目费已做人工费调差、机械费调差的,各投标人的其他项目费报价也应做相应的调差,且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公布的其他项目费的90%。 2、补充原电子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正文,附件B否决投标条款,补充内容如下: 附件B否决投标条款中增加: B1.15、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其他项目费的人工费调差或机械费调差若出现负调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提供的资料进行判断。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三、其余内容与电子招标文件一致,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本补遗通知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本补遗通知书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请以本补遗通知书为准。
招标人:大理市东城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满江片区大理创业园A座16楼 联系人:岳老师 联系电话:0872-231585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满江片区大理创业园A座18楼 联系人:车工、杨工 联系电话:17787234407、18760969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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