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08,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德宏“德宏州盈江县支那乡崩董等2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澄清补遗通知,所属区域:云南-德宏-盈江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云南鑫荣招标有限公司,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标段编号: | GC533100202000042001001 |
标段名称: | 德宏州盈江县支那乡崩董等2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施工招标 |
变更内容: |
关于“德宏州盈江县支那乡崩董等2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澄清补遗内容:在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工程类相关专业),并未要求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而在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应附证明材料为: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参保证明, 技术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如有)须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因招标文件中对“技术负责人”要求应附的证明材料出现前后不一致,现“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应附证明材料更正为如下内容: 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有)、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参保证明, 技术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如有)须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未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也可视为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内容均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荣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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