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山后村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工程施工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山后村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工程施工第2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
2020-12-15 13:51:2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黑龙江-哈尔滨-松北区 招标业主/代理:  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人民政府/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12.14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15,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哈尔滨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山后村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工程施工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山后村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工程施工第2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哈尔滨-松北区,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SG0102G20054,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澄清-2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山后村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SG0102G20054 澄清内容: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组成项目序号 汇总内容 金 额 (元) 备 注 I II III IV V VI VII 1 山后村管网工程-山后屯 1900169.65 (1) 分部分项工程 1623551.79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69139.61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0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组成项目序号 汇总内容 金 额 (元) 备 注 I II III IV V VI VII 2 山后村管网工程-偏脸子屯 2668960.19 (1) 分部分项工程 2282788.61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95566.61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0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山后村室内厕所及庭院管线 2311649.73 (1) 分部分项工程 1945739.35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51600.14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0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组成项目序号 汇总内容 金 额 (元) 备 注 I II III IV V VI VII 4 山后屯污水处理站工艺工程 149634.39 (1) 分部分项工程 131017.9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2260.84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0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山后屯污水处理站暖通工程 3161.98 (1) 分部分项工程 2818.88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64.29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0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组成项目序号 汇总内容 金 额 (元) 备 注 I II III IV V VI VII 6 山后屯污水处理站土建工程 258455.08 (1) 分部分项工程 186997.13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36144.11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0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7 山后屯污水处理池土建工程 181081.49 (1) 分部分项工程 141742.77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18027.93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0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组成项目序号 汇总内容 金 额 (元) 备 注 I II III IV V VI VII 8 山后屯污水处理站围墙工程 77671.62 (1) 分部分项工程 62584.35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4245.14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0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9 山后屯污水处理站电气工程 33828.91 (1) 分部分项工程 27644.55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984.64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0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组成项目序号 汇总内容 金 额 (元) 备 注 I II III IV V VI VII 10 山后屯污水处理站弱电工程 37677.08 (1) 分部分项工程 32987.04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447.54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0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11 偏脸子屯污水处理站电气工程 33828.91 (1) 分部分项工程 27644.55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984.64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0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组成项目序号 汇总内容 金 额 (元) 备 注 I II III IV V VI VII 12 偏脸子屯污水处理站弱电工程 38767.08 (1) 分部分项工程 33987.04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447.54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0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13 偏脸子屯污水处理站土建工程 258455.08 (1) 分部分项工程 186997.13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36144.11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0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组成项目序号 汇总内容 金 额 (元) 备 注 I II III IV V VI VII 14 偏脸子屯污水处理池土建工程 181081.49 (1) 分部分项工程 141742.77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18027.93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0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15 偏脸子屯污水处理站围墙工程 77671.62 (1) 分部分项工程 62584.35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4245.14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0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组成项目序号 汇总内容 金 额 (元) 备 注 I II III IV V VI VII 16 偏脸子屯污水处理站工艺工程 149634.39 (1) 分部分项工程 131017.9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2260.84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0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17 偏脸子屯污水处理站暖通工程 3161.98 (1) 分部分项工程 2818.88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64.29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0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组成项目序号 汇总内容 金 额 (元) 备 注 I II III IV V VI VII 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额 8364890.67 (1) 分部分项工程 7024664.99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340655.34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0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投标人应当将不可竞争项目的费用及招标人给定的所有暂估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等按规定标准计取相关费用,并全额计入投标总报价中。未按上述规定报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不可竞争项目费用是指: (一)经国家或省政府批准应当缴纳的规费; (二)国家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三)国家规定的税金。 3.投标报价应当依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计价有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本通知有关规定、投标人企业定额和投标期内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投标报价低于(不含等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不含等于)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总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项目报价等均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组成中的相应价格,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特此通知,望各投标人周知为盼 招标人: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2月14日
关键字:污水处理,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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