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新区利民片区排水设施和管网改造项目第一标段施工哈尔滨新区利民片区排水设施和管网改造项目第一标段施工第6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
所属区域: | 黑龙江-哈尔滨 | 招标业主/代理: | 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12.17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18,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哈尔滨哈尔滨新区利民片区排水设施和管网改造项目第一标段施工哈尔滨新区利民片区排水设施和管网改造项目第一标段施工第6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哈尔滨,所属行业分类:排水,招标代理: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G0116G20016,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澄清-6
项目名称:哈尔滨新区利民片区排水设施和管网改造项目第一标段施工
项目编号:SG0116G20016
澄清内容:
1、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01月04日09时30分,“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1年01月03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1年01月01日09时30分。
2、本项目计划工期变更为:2021年01月10日—2021年12月31日,共355日历天。
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调整已重新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查看(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的清单为准)。
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组成项目序号 汇总内容 金 额 (元) 备 注
I
II
III
IV
V
VI
VII
1 欣盛路雨水管线 7611876.83 (1) 分部分项工程 3888723.01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2243487.55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388872.3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组成项目序号 汇总内容 金 额 (元) 备 注
I
II
III
IV
V
VI
VII
2 宏盛路雨水管线 2475853.37 (1) 分部分项工程 1131789.12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854605.87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113178.91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兴业东路雨水管线 8283761.5 (1) 分部分项工程 4573963.05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2107359.47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457396.31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组成项目序号 汇总内容 金 额 (元) 备 注
I
II
III
IV
V
VI
VII
4 北京路雨水管线 15943849.48 (1) 分部分项工程 7661521.45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5182839.56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766152.15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南京路雨水管线 20304490.1 (1) 分部分项工程 10476980.86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5856665.48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1047698.09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组成项目序号 汇总内容 金 额 (元) 备 注
I
II
III
IV
V
VI
VII
6 和谐路雨水管线 4470565.65 (1) 分部分项工程 2463676.31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1157151.04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232370.29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7 台北路雨水管线 4240802.92 (1) 分部分项工程 2437341.39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988363.82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243734.14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组成项目序号 汇总内容 金 额 (元) 备 注
I
II
III
IV
V
VI
VII
8 利民东一大街雨水管线 35980602.16 (1) 分部分项工程 22319890.88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6549611.2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2231989.09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9 利民东二大街雨水管线 25734966.1 (1) 分部分项工程 15036181.87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5706175.1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1503618.19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组成项目序号 汇总内容 金 额 (元) 备 注
I
II
III
IV
V
VI
VII
10 利民东三大街雨水管线 19755861.03 (1) 分部分项工程 12019276.62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3865669.9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1187558.64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11 利民东四大街雨水管线 4215295.38 (1) 分部分项工程 2350836.79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1046010.6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235083.68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组成项目序号 汇总内容 金 额 (元) 备 注
I
II
III
IV
V
VI
VII
12 拆除旧雨水管线及雨水口封堵 1286289.42 (1) 分部分项工程 1024552.94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26639.43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102455.29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13 道路及道路加固钢砼路基部分 42228031.49 (1) 分部分项工程 34022044.26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936821.31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3402204.43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组成项目序号 汇总内容 金 额 (元) 备 注
I
II
III
IV
V
VI
VII
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额 192532245.43 (1) 分部分项工程 119406778.55 注释:
(1)“第II列”项目对
应“第III列”金额;
(2)“第V列”项目对
应“第VI列”金额或
规定的计价方式;
(3)“第III列”金额
已包含“第VI列”金
额及根据“第VI列”
规定的计价方式得出
的金额。
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
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 36521400.33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11912311.51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
(4) 规费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税金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投标人应当将不可竞争项目的费用及招标人给定的所有暂估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等按规定标准计取相关费用,并全额计入投标总报价中。未按上述规定报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不可竞争项目费用是指:
(一)经国家或省政府批准应当缴纳的规费;
(二)国家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三)国家规定的税金。
6.投标报价应当依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计价有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本通知有关规定、投标人企业定额和投标期内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投标报价低于(不含等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不含等于)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总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项目报价等均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组成中的相应价格,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特此通知,望各投标人周知为盼
招标人: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2月17日
关键字:排水,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