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26,截止日期:2021-1-1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州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食堂餐饮服务整体外包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广东-广州,所属行业分类:其他,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0000-202012-171001-013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食堂餐饮服务整体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 年12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中的第16页第一条第2款“本次招标不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费”澄清/更正为:“本次采购由采购人委托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费,中标价须包含采购代理费。中标供应商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采购代理费(以到达集中采购机构开户银行帐户为准),该费用按照预算总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定额收取66350元。3.采购代理费以银行付款的形式用人民币一次性支付,收款银行帐号以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交纳采购代理费通知书中指定的银行帐号为准。” 2.投标函中增加一条:“(十四)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采购代理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采购代理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 3.在投标文件及唱标信封中增加《采购代理费支付承诺书》,格式如下: 采购代理费支付承诺书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如果我方在贵中心组织的(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食堂餐饮服务整体外包项目)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号:GPCGD202171FG120F),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招标文件对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采购代理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中心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保函开立银行(或开立《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担保机构)应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 投标供应商法定地址: 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4.应供应商要求增加勘察现场的安排 (1)现场勘察集合时间:2020年12月30日上午9:20-9:30,逾期恕不接待,如造成无法报价,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地址:广州市白云路27号广东省交通大厦一楼大堂;联系人:应迪 ;联系电话:83730152 (3)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一名授权代表参与现场勘察,须携带供应商报名资料回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可采用采购文件第48页的格式)、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以备身份查验,未带齐资料不允许参与现场勘察。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按法规要求延期,变更为: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11日9:3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1室 (3)开标时间:2021年1月11日9:30
更正日期:2020 年12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白云路27号
联系方式:020-83730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
联系方式:020-62791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020-6279162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