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16,截止日期:2021-1-2,公告主要内容为:南宁广西品格招标有限公司横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与核查服务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广西-南宁-横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NNZC2021-C3-00001-GXPG,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1-C3-00001-GXP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横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与核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R采购公告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及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更改为: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22日10时00分前统一将收到的响应文件运送至广西南宁市横县横州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楼2号楼3楼开标厅以确保本项目能在竞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并确保在竞标截止日期前一个工作日18时00分前送达下列收件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中路111-9号15楼1503室(广西品格招标有限公司),邮编:530031)。
(2)寄出不能等同于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时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4)响应文件邮寄信息:
①收件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中路111-9号15楼1503室(广西品格招标有限公司),邮编:530031。
②收件人:韦工,电话:0771-2298386。
2、供应商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取消采购文件“第一章公告及第四章供应商须知”中供应商到现场开标的内容。。
3、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进行签字确认。
4、关于澄清、磋商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及磋商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评审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以及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会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
(3)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2021年1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更正理由: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及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子邮箱: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横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21号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0771-7223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品格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中路111-9号15楼
联系方式:0771-22983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电 话:0771-2298386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