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24,截止日期:2021-01-27,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玄武门大街(九龙台街至启明北路段、王城大道至纱厂北路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更正公告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洛采公开-2020-553,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0-553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玄武门大街(九龙台街至启明北路段、王城大道至纱厂北路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1年01月05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1月04日 - 2021年01月11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1年01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0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1)项目经理答辩形式:采用不见面远程答辩形式,项目经理无需到评标现场答辩。 (2)具体操作及要求:本次答辩软件为“腾讯QQ”软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手机号”和项目经理本人的“手机号”、“QQ号码”等相关信息,(请在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经理联系方式”的备注栏填写项目经理“QQ号码”),以便接收项目经理答辩通知及会议要求。具体操作及要求如下: ①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阶段代理机构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群聊界面公布本次项目经理答辩的“QQ号码”,请各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及时将公布的“QQ号码”以加好友的方式添加为好友,项目经理网名设置为“投标单位简称+项目经理姓名+手机号码”,或代理机构用“玄武门大街施工项目经理答辩”的网名,添加投标人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经理“QQ号码”为好友。请投标单位安排参加答辩的项目经理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在电脑前做好相关准备。 ②通过好友后,项目经理QQ应时刻保持在线,随时准备接收代理机构发出的答辩请求。各投标人项目经理须提前5分钟做好网络及设备(话筒、摄像头等)调试,并熟悉摄像头及话筒的使用方法,避免答辩过程中因操作失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③参加答辩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正规办公场所的电脑前进行答辩,同时应着装得体,答辩期间,不得接听电话,不得有无关人员在场,否则按废标处理。 ④按照现场排序情况,与通过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项目经理不再答辩)的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本人进行视频通话。若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没有按照代理机构公布的“QQ号码”及时添加好友,在代理机构用“新伊大街施工项目经理答辩”的网名,添加投标人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经理“QQ号码”为好友好友时出现不接受、无响应的情况或接受好友后,发起3次视频通话均无法接通者,按未参加本项目“项目经理答辩”认定。 注:拟任项目经理未按上述要求参加答辩的,视为放弃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
变更为 |
采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项目经理远程视频答辩,请各投标单位务必安排项目经理提前下载、安装并熟悉“腾讯会议”的使用方法(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版本的腾讯会议软件,保证软件版本在1.5.0版本及以上,否则无法加入会议)。具体流程如下: (1) 请各投标单位下载、安装“腾讯会议”,并进行注册、登陆。 (2) 将用户名修改为“公司简称+项目经理姓名”的格式。 (3) 点击“加入会议”按钮,输入会议码(会议码于开标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公布) (4) 输入会议码后,项目经理会进入本次会议的等候室,软件页面显示“请稍等,主持人即将邀请您入会”。 (5) 进入等候室后,请各投标单位项目经理耐心等候,在需要进行答辩时,工作人员会将项目经理从等候室邀请进入会议室中进行答辩(请各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注意开启麦克风、摄像头)。 (6) 答辩结束后,工作人员会将已答辩的项目经理移出会议室。 请各投标单位务必安排项目经理提前进入等候室等候答辩,以免影响答辩工作进程。本项目多个标段仅需答辩一次,请各投标单位项目经理做好准备,不要远离答辩设备,随时关注软件信息提示,随时接受邀请进行答辩。 特别要求: 1、参加答辩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正规办公场所的电脑前进行答辩,同时应着装得体,答辩期间,不得接听电话,不得有无关人员在场,否则按废标处理。 2、按照现场排序情况,邀请通过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项目经理不再答辩)的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本人进入答辩会议室进行答辩。若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没有按照代理机构公布的等候室等候,在代理机构邀请其进入“答辩室”进行答辩时,连续发起3次邀请均不能按要求进入答辩时进行答辩的,按未参加本项目“项目经理答辩”认定。 3、因本项目答辩时间所需较长,请各投标单位项目经理耐心等候,不要远离答辩设备,以免影响答辩工作的进行,同时注意会场纪律,感谢您的支持。 注:拟任项目经理未按上述要求参加答辩的,视为放弃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
5、更正日期:2021年01月23日17时34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洛阳市长兴街66号 |
联系人:刘女士 |
联系方式:0379-6392662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洛阳全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西工街道八一南路城市杰座10楼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1553791118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联系方式:0379-63926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