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昌宁公路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18,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保山昌宁县S234云龙-昌宁(168.500-170.500)石丫口至上阿干灾毁恢复重建项目补遗通知,所属区域:云南-保山-昌宁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云南生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昌宁公路分局,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标段编号: | GC530524202100003001001 |
标段名称: | 昌宁县S234云龙-昌宁(168.500-170.500)石丫口至上阿干灾毁恢复重建项目 |
变更内容: |
昌宁县S234云龙-昌宁(168.500-170.500)石丫口至上阿干 灾毁恢复重建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文件补遗书(一) 致:各投标申请人 鉴于你单位参加了昌宁县S234云龙-昌宁(168.500-170.500)石丫口至上阿干灾毁恢复重建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申请,现将补充通知发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网站上,请你下载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请你将“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书”下载并装入投标书内,装订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其他材料。
本通知是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招标人:昌宁公路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生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2 月 17 日 附件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书 (投标人)
为打造守法诚信、公平竞争、阳光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树立守法诚信的交易形象。谨代表本单位(机构)自愿作出以下信用承诺: 一、我单位(机构)在保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以下简称“交易活动”)时提交的单位信息、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准确,无任何伪造、虚假内容,我单位对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二、严格依照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性文件要求参加交易活动,不隐瞒失信信息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交易活动前不存在被限制参加交易活动的失信信息。 三、严格遵守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及交易中心的开标会场纪律等管理规定,接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和交易中心现场管理,不干扰交易活动,自觉维护正常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 四、不与其他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不出借资质、借用资质参与交易活动,不弄虚作假,不通过非法手段向公共资源交易主体谋取利益。 五、在交易活动开始前已详细阅读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文件,认可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文件全部内容。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不放弃中标,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全面履行合同。竞得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后,我单位同意出让人对我单位(或个人)的竞买资格进行审查,如不符合要求,同意取消我单位(或个人)竞买资格,按规定及时和出让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时支付全部出让金和税费。拍卖成交后,按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和佣金。否则,同意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六、如发生违法违规或违反承诺的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管理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自愿接受交易中心的评价。 七、同意将本单位(机构)信用信息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平台,同意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公示,同意共享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级信用平台。 八、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了宣传教育。 九、本承诺适用于投标人、供应商、受让方、竞买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