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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岸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记录仪等设备采购补遗通知一
2021-04-07 17:15:5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重庆-南岸区 招标业主/代理:  重庆市南岸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加入时间:  2021.04.07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重庆市南岸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4-07,公告主要内容为:重庆南岸区南岸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记录仪等设备采购补遗通知一,所属区域:重庆-南岸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采购业主:重庆市南岸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招标编号:21A00021,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南岸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记录仪等设备采购补遗通知一发布日期: 2021年4月7日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1A00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岸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记录仪等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3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各潜在供应商:下面对招标项目“南岸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记录仪等设备采购”补遗通知如下: 1、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中“(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证明材料期限为2020年8月-2021年1月。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修改为“(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证明材料期限为2020年10月-2021年3月。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证明材料期限均为2020年10月-2021年3月 特此通知。

更正日期: 2021年4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南岸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采购经办人:张荣升

采购人电话:023-62605304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金山路20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晓露

代理机构电话:023-68905786

代理机构地址:漷县运河码头工业园二街三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荣升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2605304

五、附件南岸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记录仪等设备采购补遗通知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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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设备,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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