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额济纳旗2020年造林补贴项目(第一批)低质低效林改造施工五标段变更公告
2021-04-28 17:06:0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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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4-28,公告主要内容为: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2020年造林补贴项目第一批低质低效林改造施工五标段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所属行业分类:其他,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各投标企业:

额济纳旗2020年造林补贴项目(第一批)低质低效林改造施工项目AM-2021-JS-023),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如下变更:

招标文件第评标办法”中: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质量安全业绩和企业信誉(商务标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质量安全业绩和企业信誉(商务标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量化打分,汇总各投标人的得分,最终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依次递补或者重新招标:

1、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3、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

3. 评标程序

3.1评审步骤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3.2评标准备

3.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3.2.3熟悉文件资料

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评标委员会中技术方面的专家负责评审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经济方面的专家负责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具体组织分工由招标人的代表负责,技术方面的专家对技术部分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经济方面的专家对商务部分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3 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

3.3.1技术标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中技术方面的专家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2.1.1(2)条形式评审中的“技术标编制”的要求进行评审,其中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3.2技术标评分(施工组织设计)

评标委员会中技术方面的专家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条(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对技术标进行量化打分,并记录打分结果。

3.3.3商务标形式、资格及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中经济方面的专家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1.1(1)-2.1.3条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商务标书进行形式、资格及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3.3.4商务标评分(质量安全业绩和企业信誉)

评标委员会中经济方面的专家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2)条(质量安全业绩和企业信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商务标书进行打分,并记录打分结果。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3.5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5、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6、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7、商务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

8、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9、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内容不全的;

10、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1、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备注:如果工程所在地管理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说明否决原因的,应增加“否决投标情况说明表”格式,否决情况说明表应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条件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

3.3.6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4 评审汇总得分

只有通过了形式、资格及响应性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汇总得分。

3.4.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质量安全业绩和企业信誉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4.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3 投标人得分=A+B+C。

3.4.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5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 评标结果

3.6.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6.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3.7评标争议处理

3.7.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7.2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事项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应进行表决。表决事项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超过半数以上同意视为有效,表决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3.7.3本评标办法中需要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事项是指:

1)按本章3.2条款投标做否决其投标处理的;  

2)按本章3.4条款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其他有可能影响评标结果、可能对投标人产生不公、或者可能影响招标人利益的。   

3.7.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书面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在书面决议或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书面决议或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

3.7.5评标委员会形成的最终评标结论,应能体现大多数评委的评审意见,如有超过半数以上的评委提出异议的,应当重新评审。

变更为: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若投标企业参与的多个标段得分均排名第一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由投标企业自行选择,投标企业(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需出具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函(格式自拟),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后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质量安全业绩和企业信誉: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质量安全业绩和企业信誉: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量化打分,汇总各投标人的得分,最终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依次递补或者重新招标:

1、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3、不能按招投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

3. 评标程序

3.1评审步骤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3.2评标准备

3.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2.3熟悉文件资料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3 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

3.3.1技术标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2.1.1(2)条形式评审中的“技术标编制”的要求进行评审,其中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3.2技术标评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条的规定对技术标进行量化打分,并记录打分结果。

3.3.3商务标形式、资格及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1.1(1)-2.1.3条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商务标书进行形式、资格及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3.3.4商务标评分(质量安全业绩和企业信誉)

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2)条(质量安全业绩和企业信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商务标书进行打分,并记录打分结果。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3.5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5、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的;

7、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8、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内容不全的;

9、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备注:如果工程所在地管理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说明否决原因的,应增加“否决投标情况说明表”格式,否决情况说明表应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条件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

3.3.5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4 评审汇总得分

只有通过了形式、资格及响应性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汇总得分。

3.4.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质量安全业绩和企业信誉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4.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3 投标人得分=A+B+C。

3.4.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5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 评标结果

3.6.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6.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3.7评标争议处理

3.7.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7.2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事项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应进行表决。表决事项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超过半数以上同意视为有效,表决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3.7.3本评标办法中需要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事项是指:

1)按本章3.2条款投标做否决其投标处理的;

2)按本章3.4条款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其他有可能影响评标结果、可能对投标人产生不公、或者可能影响招标人利益的。

3.7.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书面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在书面决议或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书面决议或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

3.7.5评标委员会形成的最终评标结论,应能体现大多数评委的评审意见,如有超过半数以上的评委提出异议的,应当重新评审。

 

注:本次招标其他内容不变,以上内容以变更说明为准。

特此说明!

 

     额济纳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4月27


招标日程安排表

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结束时间 投标人提出问题开始时间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招标人网上澄清开始时间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网上递交标书开始时间 网上递交标书结束时间 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开始时间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室 评标室
2021-04-28 09:00:002021-05-18 15:00:00
2021-04-28 09:00:002021-05-07 18:00:00
2021-04-28 09:00:002021-05-09 18:00:00
2021-04-28 09:00:002021-05-18 15:00:00
2021-04-28 09:00:002021-05-15 18:00:00
2021-04-28 09:00:002021-05-15 18:00:00
2021-04-28 09:00:002021-05-18 15:00:00
2021-05-18 12:00:002021-05-18 15:00:00
1号开标室1号评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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