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26,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交通工程][]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农安至九台段、双阳至伊通段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吉林-长春-双阳区,所属行业分类:公路,采购业主: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农安至九台段、双阳至伊通段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第1号补遗书
各投标人:
现公布第1号补遗书,本次公布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内容如存在与本次公布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公布的内容为准。
1.将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作如下更改: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家。
(2)联合体所有成员中同时含有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子公司不得担任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资质;GQ01~GQ04工区的承建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资质,GQ05工区的承建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4)联合体各方(含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中标后不得将其所承建的工程交由下属公司施工。
(6)联合体各成员分工:按工区分工。联合体所有成员应至少承建本标段5个工区(GQ01~GQ05)中的一个,每个工区的招标范围及施工内容作为一个承建整体,不可拆分;具体分工如下: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5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承建4个工区(GQ01~GQ04)中的1个;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4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承建5个工区(GQ01~GQ05)中的2个;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承建4个工区(GQ01~GQ04)中的2个或承建5个工区(GQ01~GQ05)中的3个;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至少承建5个工区(GQ01~GQ05)中的3个。
2.将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财务能力评分变更为:
投标人经审计的2020年财务会计报告中:
(1)资产负债率满足最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且≥0.8500的,得3分;资产负债率<0.8000,得5分;
0.8000≤资产负债率<0.8500的得4分,不内插计算。
(2)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能力参加评分。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招 标 人:长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5日
回 执(格式)
注:投标人在接到此通知后请在24小时内按以下格式发送回执(将确认函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zhongxinfzdl@163.com),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确 认 函 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于2021年5月 25日接到贵公司发出的《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农安至九台段、双阳至伊通段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第1号补遗书》共1页(不含附件),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人名称: (填写单位全称并盖公章) 2021年5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