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财政局代管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广元-青川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21.06.21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6-2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元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财政局代管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项目磋商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广元-青川县,所属行业分类:财政局,招标编号:5108222021000136,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8222021000136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财政局代管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6月18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
1、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增加供应商投诉内容。
2、磋商文件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未换证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供应商须符合(财库〔2013〕46 号)“财政部门应选择同城银行经办机构作为财政专户开户银行,不得在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银行经办机构开设财政专户”的规定,供应商须为在青川县域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更正为: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授权负责人的供应商或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证明资料(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供应商须符合(财库〔2013〕46 号)“财政部门应选择同城银行经办机构作为财政专户开户银行,不得在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银行经办机构开设财政专户”的规定,供应商须为在青川县域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具有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资格,能提供县级集中支付代理服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磋商文件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提供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更正为:提供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4、评分办法:资本充足率评分标准由资本充足率达到监管标准,即可获得满分6分;未达到标准的,按比例计算得分,某行资本充足率得分=5×(某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更正为资本充足率达到监管标准,即可获得满分6分;未达到标准的,按比例计算得分,某行资本充足率得分=6×(某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不良贷款率评分标准由不良贷款率达到监管标准,即可获得满分6分;未达到标准的,按比例计算得分,某行不良贷款率得分=5×(监管标准÷不良贷款率)。更正为:不良贷款率达到监管标准,即可获得满分6分;未达到标准的,按比例计算得分,某行不良贷款率得分=6×(监管标准÷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评分标准由拨备覆盖率达到监管标准,即可获得满分6分;未达到标准的,按比例计算得分,某行拨备覆盖率得分=5×(拨备覆盖率÷监管标准)。更正为:拨备覆盖率达到监管标准,即可获得满分6分;未达到标准的,按比例计算得分,某行拨备覆盖率得分=6×(拨备覆盖率÷监管标准);流动性覆盖率评分标准由流动性覆盖率达到监管标准,即可获得满分6分;未达到标准的,按比例计算得分,某行流动性覆盖率得分=5×(某行流动性覆盖率÷监管标准)更正为流动性覆盖率达到监管标准,即可获得满分6分;未达到标准的,按比例计算得分,某行流动性覆盖率得分=6×(某行流动性覆盖率÷监管标准);流动性比例评分标准由流动性比例达到监管标准,即可获得满分6分;未达到标准的,按比例计算得分,某行流动性比例得分=5×(某行流动性比例÷监管标准)更正为:流动性比例达到监管标准,即可获得满分6分;未达到标准的,按比例计算得分,某行流动性比例得分=6×(某行流动性比例÷监管标准)。 |
更正日期 |
2021年06月21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财政局 |
地址: |
青川县财经中心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白老师;联系电话:1580839222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君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广元市利州区滨河北路264号2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吴国军;联系电话:1993095397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吴国军 |
电话: |
19930953979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关键字:财政局,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