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广东-茂名 | 招标业主/代理: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1.06.24 | 截止时间: | 2021-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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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6-25,截止日期:2021-07-0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茂名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茂名-化工厂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项目在线厂界环境监测系统在线厂界环境监测系统招标公告[第3次变更]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广东-茂名,所属行业分类:监测,采购业主: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招标编号:WZ20210526-3809-5327-B1,开标地点:全流程电子招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sinopec.com),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6月24日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茂名-化工厂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项目在线厂界环境监测系统1套所需在线厂界环境监测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526-3809-5327-B1 2.项目内容:茂名-化工厂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项目在线厂界环境监测系统1套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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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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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在线分析仪 |
1.00 |
套 |
包1-在线厂界环境监测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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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12月31日、用户指定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投标人承诺负责组织完成系统设计和规划,完成图纸、工程资料及设备软件系统,并承担总集成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国产仪器需拥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有机硫分析仪除外),进口仪器具有美国EPA或欧盟认证证书。 3.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需列明供货范围及工作范围,并不低于本工程技术文件内容要求。 4.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需与招标方案保持一致,包括以下关键指标:仪器技术指标、新建有毒有害气体站房建设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 5.投标人提供近5年的业绩要求如下:a. 投标人必须具有至少一套及以上的有毒有害环境预警系统平台建设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项目验收证明; 6.b、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化学发光法NOx分析仪、紫外荧光法SO2分析仪、气体滤波相关红外吸收法CO分析仪、紫外吸收法O3分析仪、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β射线法PM10颗粒物监测仪、β射线法PM2.5颗粒物监测仪设备,均应具有在大气环保检测项目中使用的业绩,每种设备可不限于在同一个项目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如果合同没有体现供货设备清单,需提供对应技术协议佐证)和用户验收证明 7.c、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可挥发性有机物(VOC)在线监测系统,主要包含臭氧前驱体(C2-C6)分析仪、臭氧前驱体(C6-C12)分析仪、硫化物分析仪(甲硫醇,乙基硫醇,二甲基硫,二硫化碳,二乙基硫,二甲基二硫醚)、稀释校准仪(常规硫化物)设备,均应具有在大气环保检测项目中使用的业绩,每种设备可不限于在同一个项目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如果合同未体现供货设备清单,需提供对应技术协议佐证)和用户验收证明 8.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内容应完整。至少应包括: ①详细技术方案; ②供货及工作范围,带简明技术规格、数量等描述; ③主要设备数据表,包括挥发性有机物在线分析仪(GC-FID)、有机硫在线分析仪(GC-FPD)、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PM10分析仪、PM2.5分析仪、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气象六参数仪等; ④检验及验收标准、方法;⑤备品备件清单; ⑥分包商清单; 9.所有技术偏差均应进行标前书面澄清,所有技术偏差均应在偏差表中体现。 10.投标人为本项目选用的空气质量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可挥发性有机物(VOC)在线监测系统、有机硫在线分析仪为项目核心设备,应由选定的品牌商在品牌商所在地自行生产,不得采用OEM或贴牌等方式变相变更实际制造商 11.投标人若不是所投标设备的设备制造商,应获得上述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设备制造商书面承诺在该投标商中标后配合并参与本项目。以上文件应具有设备制造商公司印章且随投标文件提供。 12.投标人所投的本项目核心设备分包商名单必须小于等于两个品牌,否则予以废标。 13.投标人应提供品牌厂商原装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设备的性能应达到或优于本招标书所列的指标。为提高运行维护的效率,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PM10颗粒物监测仪、PM2.5颗粒物监测仪、臭氧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须为同一品牌同一厂家产品。 14.投标人所提供的SO2、NOX、O3、CO、PM10、PM2.5大气自动监测设备,应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认证检测合格产品名录”内。主要产品仪器必须取得生态环境部(原环保部)检定检测中心检测报告。(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产品指:二氧化硫自动分析仪、氮氧化物自动分析仪、一氧化碳自动分析仪、臭氧自动分析仪、颗粒物PM10自动分析仪、PM2.5颗粒物自动分析仪) 15.投标人必须承诺所供站房的设计及数据传输接口等内容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必须符合预警体系平台建设相关要求,并无条件配合采购方与预警体系平台建设供货商的所有要求,直至整个项目验收完成,否则予以废标。 16.投标人提供产品需满足工程技术文件的其他星号内容。 17.投标人承诺除了提供整套监测仪器,还应在买方的组织下,完成所提供设备的现场指导安装、设备调试、试运行等工作。。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5月10日 11:00至2021年6月27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按要求分别单独密封后递交至全流程电子招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sinopec.com)(其中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使用U盘存放;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并在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4.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1日 09:00。 15.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1日 09:00。 开标地点:全流程电子招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sinopec.com)。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7月01日 09:00前与黄丽君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陈洪华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其他重要要求:付款条件不允许偏离。。 19.投标说明: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要求,如有疑问请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 一、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放弃投标函发至(wzhuanglj@sinopec.com),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相关投标人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的招标过程中进行考核扣分,本说明不针对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二、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三、咨询方式:1、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和模拟解密等平台操作过程遇到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 2、如招标文件上的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 四、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报名邮箱可收到相应电子发票,开标后可自行下载打印。2、投标保证金线上支付至广发支付系统,也可以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要混淆)。金额严格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3、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支付,目前接受电汇、在线支付、投标保函和保单的方式。在商务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显示实际支付金额;以投标保函和保单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显示为0的)。4、如本项目招标取消或者不足三家而重新招标,免费报名下载新标书。 五、投标文件制作:请投标人按照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公告下方操作流程制作标书。 六、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须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3、投标人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后,需确认投标文件可正常打开并模拟解密。4、投标截止后,请投标人自行远程解密(系统默认解密时长为开标后半小时)。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标书,商务唱标阶段都将予以唱标。评标排序结果将在“开标大厅”界面公布,最终招标结果请投标人以电招平台公示结果为准。 八、其他注意事项:1、本次招标所有的附件(包括开标前发布的变更澄清公告)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需自行完成解密。3、投标单位报名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若放弃投标须开标前3天发书面声明至招标中心联系人邮箱。4、关于招标文件及附件内容的问题咨询,如少于开标前5日提出,不保证给予澄清答复。5、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请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九、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以平台发布相应信息为准,请投标人每天登陆电招平台及时查看和领取相关澄清文件,避免因错过变更或澄清而影响投标。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98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十一、重要商务条款: 1、付款方式:产品交付、验收合格并在乙方出具相关票据后9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现场安装完成并经性能考核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质保金为合同总价款的30%。质保期为为设备投用后三年,质保期满后,如果设备运行正常,甲方在质保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十二、其他重要要求:投标人在本标段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在开标当天要保持畅通,以便评标过程中的随时澄清答疑、通知商务唱标以及宣布评标排序结果。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华南招标中心。。 20.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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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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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黄丽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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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759-3609693;13286975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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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wzhuanglj@sinope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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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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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陈洪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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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668-224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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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chenhongh.mmsh@sinope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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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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