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03,截止日期:2021-07-22,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洛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白马寺文物保护维修工程项目-更正公告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洛采公开-2021-184,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1-184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白马寺文物保护维修工程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1年06月28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2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6月29日 - 2021年07月05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1年07月0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2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07月22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3.2.9条付款办法为:本工程无预付款,按工程进度分三次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决算资料真实、完整地送达有关部门评审后,工程款支付到合同内的80%;待有关部门对竣工决算审核批复,工程款支付到财政审定金额的97%;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期满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方可全部无息结清。中标人在招标人付款前需向招标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最终付款进度以财政部门到位资金为准。 |
变更为 |
现付款办法变更为:按工程进度分四次付款,工程完工支付已完工程量工程价款的50%;工程验收合格、竣工决算资料真实、完整地送达有关部门评审后,工程款支付至已完工程量工程价款的80%;待有关部门对竣工决算审核批复,工程款支付到财政审定金额的97%;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期满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方可全部无息结清。中标人在招标人付款前需向招标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最终付款进度以财政部门到位资金为准。 |
5、更正日期:2021年07月02日17时02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28号 |
联系人:胡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322655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洛阳大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安徽路12号万国银座A座4楼 |
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方式:0379-8086800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0379-80868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