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平山中学校园景观工程更正公告
所属区域: | 河北-石家庄-平山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平山县平山中学/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1.07.07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平山县平山中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07,公告主要内容为:石家庄河北平山中学校园景观工程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河北-石家庄-平山县,所属行业分类:景观,招标代理: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平山县平山中学,招标编号:SHHBZJ2021168,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SHHBZJ2021168
采购人名称:
平山县平山中学
采购人地址 :
平山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
陈英
0311-8294827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东街16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善胜
13273431860
首次公告日期:
2021-07-01
更正事项:
Annc-File
更正内容:
(一)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了升级,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涉及“关注”内容全部作废。请各供应商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查找、阅读《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20210701》,并严格按照其操作。技术联系电话:0311-89868327。
(二)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0项“磋商轮数和最后报价的其他要求”内容更正为:
1、磋商轮数:两轮;
2、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
(三)原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全部更正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经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对小型、微型企业的工程项目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为中小企业单位,只需按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需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身份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按以下格式填写: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filename#null
更正日期:
2021-07-07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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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质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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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本公告发布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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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景观,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