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南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八一慰问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南充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21.07.09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10,公告主要内容为:南充四川省南充市南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八一慰问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谈判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南充,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5113012021000397,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3012021000397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南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八一慰问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7月06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附件 |
更正内容1:
原谈判文件第一章中:“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二)本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提供食品的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食品的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3.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精神,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中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通过认证的结果证明材料即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 ;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谈判。”
现更正为:(二)本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提供食品的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食品的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提供图书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精神,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中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通过认证的结果证明材料即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 ;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谈判。
更正内容2:
原谈判文件第三章中:“二、本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提供食品的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食品的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3.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精神,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中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通过认证的结果证明材料即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 ;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谈判。”
现更正为:二、本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提供食品的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食品的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提供图书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精神,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中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通过认证的结果证明材料即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 ;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谈判。
更正内容3:
原谈判文件第四章中:特殊资格性要求增加:提供图书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其余内容不变。 |
更正日期 |
2021年07月09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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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南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地址: |
南充市金泉路302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乔老师;联系电话:0817-217006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充市嘉陵区嘉陵大道北段南充创业小镇C座科技企业孵化村2楼、3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17-299698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朱女士 |
电话: |
0817-2996988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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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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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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