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汲芳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25,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选择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吉林-长春,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张枫,采购业主:汲芳,招标编号:JLXF-2021-013,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LXF-2021-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选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7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一:
取消暂停,采购活动重新启动
更正内容二:
原公告内容:“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更正后内容:“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更正内容三:
原公告内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B308开标室”
更正后内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9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开标三室”
更正日期:2021年8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文件、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中心《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我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正常参与投标活动。在我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原则上中高风险地区来我市人员,不允许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
原招标公告内容与更正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
联系方式:0431-813312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管委会2216C-9室
联系方式:0431-805420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汲芳
采购代理机构:张枫
电 话:
采购人:0431-81331231
采购代理机构:0431-80542044
4.监督部门:
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内审部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431-81322616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