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广安市广安区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有机肥采购询价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广安-广安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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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
2021.09.07 |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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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7,公告主要内容为:广安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广安市广安区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有机肥采购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广安-广安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5116022021000371,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6022021000371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广安市广安区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有机肥采购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9月03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附件 |
第七章 评审方法“2.12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9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更正为“2.12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
更正日期 |
2021年09月07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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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
地址: |
广安市广安区洪洲大道西段27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55196577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华佑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观塘镇观音街44号2单元1楼44-1-2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0826-267133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余先生 |
电话: |
0826-2671333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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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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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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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其他,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