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8,公告主要内容为:海东青海冠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相关农业转移支付资金扶持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循化县拉合太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变更公告,所属区域:青海-海东-循化县,所属行业分类:苗木,招标编号:GCXJ(GC)2021-047,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CXJ(GC)2021-04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相关农业转移支付资金扶持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循化县拉合太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9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第一部分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及第二部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供应商资格要求
更正内容:
\n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信用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企业信用被评定为D级一年之内、被评定为C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效。 (2)项目经理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非C级半年内、非D级。 (3)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施工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施工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进青信息登记内容、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进青工程技术人员情况表、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表、注册师注册执业章印鉴、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上述资料应扫描上传)。 (4)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5)省外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信用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企业信用被评定为D级一年之内、被评定为C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效。 (2)项目经理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非C级半年内、非D级。 (3)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施工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施工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进青信息登记内容、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进青工程技术人员情况表、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表、注册师注册执业章印鉴、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上述资料应扫描上传)。 (4)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5)省外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 |
更正日期:2021年09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东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湟源路8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972-86126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冠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1号楼1单元8楼108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朱工
项目联系方式:0971-5112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