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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主报告及部分专题报告编制项目澄清/变更公告
2021-09-09 02:51:0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陕西-西安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1.09.0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9,公告主要内容为:陕西西安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主报告及部分专题报告编制项目澄清/变更公告,所属区域:陕西-西安,所属行业分类:轨道交通,招标编号:E61010000015wtdE6Qsv,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主报告及部分专题报告编制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E61010000015wtdE6Qsv
标段名称: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主报告及部分专题报告编制项目
标段编号:E61010000015wtdE6Qsv001
二、澄清或变更事项

一、原招标公告中3.2修改为:

3.2 标段名称: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主报告及部分专题报告编制项目,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合同任务;2)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第3.1、3.4条的规定;3)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第3.4条(1)、(2)、(3)、(5)、(6)款的规定;4)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5)联合体各方不得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二、原招标公告中3.4修改为: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为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专业包含城市轨道交通专业);

(3)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同类或类似建设规划编制项目业绩;

(4)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含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主持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

(5)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被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的电子保函(保单)或纸质保函(保单)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

三、原招标公告中7.5修改为:

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招标所使用的交易平台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请各投标人登录市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办事指南-操作指南,下载《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熟悉新平台投标流程及相关操作。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26号地铁大厦 地址: 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七楼
联系人: 李工 联系人: 杨宝云
电话: 13379185891 电话: 18681867479



关键字:轨道交通,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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