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杨树镇水毁新建项目
所属区域: |
内蒙古-呼伦贝尔 |
招标业主/代理: |
鄂伦春自治大杨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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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
2021.09.09 |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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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鄂伦春自治大杨树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0,公告主要内容为:内蒙古呼伦贝尔大杨树镇水毁新建项目,所属区域:内蒙古-呼伦贝尔,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鄂伦春自治大杨树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招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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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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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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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信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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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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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507000733006312001大杨树镇水毁新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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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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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507000733006312001001大杨树镇水毁新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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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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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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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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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杨树镇水毁新建项目
致:各投标人
大杨树镇水毁新建项目(S1507000733006312001)于2021年9月06日发布招标公告且上传了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变更、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现变更为:1.4.1投标人资质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招标文件中相应部分以此变更内容为准做相应修改。
本次变更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文件与本变更不一致时,以本变更为准。各投标人以此为准编制投标文件,具体情况请密切关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否则一切后果由各投标人承担。
招标人:鄂伦春自治大杨树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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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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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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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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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信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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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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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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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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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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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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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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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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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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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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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广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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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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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47028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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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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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47075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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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其他,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