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0,截止日期:2021-10-11,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栾川县发展集体经济项目(赤土店镇公主坪村提升项目)-更正公告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栾川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2021-08-79,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08-79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发展集体经济项目(赤土店镇公主坪村提升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1年09月09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9月10日 - 2021年09月16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1年09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1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10月11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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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为 |
招标公告: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计算公式如下: 中小微企业投标报价得分=采用原报价评审得分×(1+3%)。 3、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如实出具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注: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小微企业投标报价得分=采用原报价评审得分×(1+3%)。 (4)投标文件格式中增加“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具体格式内容详见答疑文件。 (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标中,原文件中“红名单企业:1分”,现更正为“红名单企业:2分”。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
5、更正日期:2021年09月10日10时35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 |
地址:栾川县赤土店镇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1553859389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栾川县城幸福西路(橡树公馆小区大门西30米) |
联系人:郭先生 |
联系方式:1862598787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
联系方式:186259878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