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二)资信标评分标准中:
修改为:
2、原招标文件中: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2月15日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9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9时30分 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12月15日9时30分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2021年12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5日9时30分 修改为: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2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9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9时30分 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12月30日9时30分前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2021年12月30日9时3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