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家二路东段道路工程施工 / 标段答疑文件(第01号)
各投标人:
现对《甫家二路东段道路工程施工 / 标段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进行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1:招标人提供cjz版本清单《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内给定了材料及材料的数量,由于各不同人组价方式不一,定额材料不能保持一致,请招标人取消该表内关于材料的要求。
回复:同意取消,以本次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提问2:项目经理及公司业绩要求未明确业绩认定时间,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个时间为准。
回复:项目经理及公司业绩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提问3:招标公告3.1.6要求“,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具有 1 个已完成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次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3.1.7要求“近年(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 2 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次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两处要求的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是否可以重复提供。
回复: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不可以重复提供。
成都金牛绿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