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白沫江水美乡村生态综合体项目-邛崃市白沫江夹关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答疑书(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该项目招标进行招标答疑,按招标文件要求,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本工程清单说明中“六、控制价总金额”规定其中暂列金为953415元,实际各个单位工程中暂列金相加总和为953415.48元,与清单说明中不一致。
答:以本项目补遗书(一)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本工程清单说明中“六、控制价总金额”规定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568192元,但招标清单中各单位工程“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给定的是费率计取。请指明以哪种计取方式为准,若以给定的总金额为准,那么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怎样填报各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
答:以本项目补遗书(一)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本工程清单说明中“六、控制价总金额”规定其中规费为324164元,但招标清单中各单位工程“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并未给定相应金额,请问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怎样填报各单位工程规费。
答:以本项目补遗书(一)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4、招标清单《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有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因每人对定额理解及定额组价上习惯的差异,无法做到与招标清单中的材料一致,请明确此表格投标材料不需要与招标材料保持一致。
答:以本项目补遗书(一)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5、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中规定“评审价=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安全生产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生产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为投标报价中已列明的费用)”,但根据13规范,规费也属于不可竞争费用,评审价是否也应减去规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568192元,“成都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2017 版)”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为568192元。请明确此处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安全生产措施费是否为同一概念。
答: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568192元与“成都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2017 版)”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为568192元都仅指市政专业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7、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已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为568192元,而《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未给定金额,要求按照费率计取,两者前后矛盾。
答:以本项目补遗书(一)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8、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存在多处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的情况。如:景观工程1中的序号9;序号16;序号38;序号101;序号179;序号254;序号303;序号314;序号383。绿化工程中的序号60;序号77;序号117;序号156等。请问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以哪个为准?
答:以本项目补遗书(一)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人:成都市水美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尚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29日
邛崃市白沫江水美乡村生态综合体项目-邛崃市白沫江夹关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补遗书(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该项目招标进行招标补遗,按招标文件要求,本次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量清单以本补遗书中附件(PDF)为准(因本电子招标编制工具补遗书不支持上传excel版本,故本次补遗不再提供excel版工程量清单,仅提供PDF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以本次提供PDF工程量清单为准)。
2、本补遗书未涉及内容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人:成都市水美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尚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