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6建设地点” 四中家属院、阳光小区、检察院家属院、工商银行家属院、交通局、运输公司家属院、北兴小区、八中家属院、老公安局家属院、金山花园、旭园小区、邻圣苑、择邻苑、幸福小区、汇梅北院、汇梅南院、金世纪花园小区、平安小区、南宫房小区(机关)、南宫房小区(东滩)西区、南宫房小区(东滩)中区、南宫房小区(东滩)东区、南宫房小区(铁运处)、九龙小区,同时实施凤凰山小区、山液家属院、安康小区、依圣苑、怡美苑、怡新苑、朝阳小区、东升小区雨污分流和道路硬化铺油工程,不新增建设用地。 更正为: 一标段:四中家属院、阳光小区、检察院家属院、工商银行家属院、交通局、运输公司家属院、北兴小区、八中家属院、老公安局家属院、金山花园、旭园小区(含2021年未实施的凤凰山小区、山液家属院雨污分流及道路平整铺油);二标段:邻圣苑、择邻苑、幸福小区、汇梅北院、金世纪花园小区、汇梅南院、平安小区、九龙小区;三标段:南宫房小区(机关)、南宫房小区(东滩)西区、南宫房小区(东滩)中区、南宫房小区(东滩)东区、南宫房小区(铁运处)(含提前实施的朝阳小区、东升小区雨污分流及道路铺油工程,拟实施的依圣苑、怡美苑、安康小区、怡新苑雨污分流及道路铺油工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