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公告中3.1.2条修改为: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2(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或信息化工程业绩;投标人需提供业绩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 。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条变更为: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修改为:
单价遗漏 | 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行规(2021)3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答疑〉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21)65号)执行。 |
不平衡报价 | 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行规(2021)3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答疑〉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21)65号)执行。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发生变化,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深表歉意招标人:
招标人: 隆昌市隆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今晗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4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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