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轨道城投集团2022-2023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勘察招标标段
答疑文件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8日
各潜在投标人: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标段成都轨道城投集团2022-2023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勘察招标标段的提问,回答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要求已完成类似业绩的时间以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上载明的时间为准,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在2018年1月1日以前,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完成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以后,请招标人明确业绩是否有效?勘察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个人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若同上述情况,业绩是否也有效?
答:已完成类似业绩以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即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时间在2018年01月01日之后。勘察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时间要求同企业业绩要求。
问题2:招标文件中要求企业、勘察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请招标人明确是否需要提供项目完整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扫描件?是否可以只提供包括勘察报告封面、盖章扉页及报告正文首页在内的关键页面扫描件?
答:只需提供封面、扉页及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页。
问题3:请招标人明确勘察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个人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的具体规模?
答:勘察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规模,同企业资格审查业绩规模。
问题4:招标文件要求配置两名勘察(项目)负责人,但《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中只能登记一名项目负责人。请招标人明确是否只需登记一名勘察(项目)负责人?
答:本项目标段无需提供《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