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瓦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标段
答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洗瓦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标段提问回复如下:
1、专用合同条款7.3.2.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本项目延期开工,延迟时间在12个月内,承包人应继续履行合同,开工后仍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计量和结算。12个月时间过长,建议调整为2个月。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专用合同条款7.8.6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本项目停工,停工时间在6个月内,承包人应继续履行合同,停工时间超过6个月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6个月时间过长,建议调整为2个月。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专用合同条款10.4(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由造价咨询单位按以下文件重新组价,并按下浮率确定变更单价(认质核价材料价格不下浮)。建议采用中标价材料的材料价也不下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专用合同条款10.4变更估价中新增项目重新组价时其中材料价建议:中标价中已有的材料按已有材料价执行(采用中标价材料的材料价不下浮);没有的材料按施工当月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天府新区的“不含税市场综合价”执行,天府新区没有的材料价格执行《工程造价信息》中成都市“不含税市场综合价”,成都市“不含税市场综合价”没有的,执行成都市“不含税材料信息价”(执行信息价的材料不下浮);以上均没有的,由承包人采购前报发包人组织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共同认质核价后确定(认质核价材料价格不下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第167页《可调价材料及基准价格表》中“施工当期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对应材料价格(不含进项税额)。”应改为:施工当月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对应材料价格(不含进项税额)。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第168页(1)本工程材料价格均执行不含税材料价。材料价格调整按施工当期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天府新区的“不含税市场综合价”执行;应改为:(1)本工程材料价格均执行不含税材料价。材料价格调整按施工当月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天府新区的“不含税市场综合价”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第168页(4)施工当期信息价:是指完成工程量对应施工当期的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的不含税材料价格。应改为:(4)施工当期信息价:是指完成工程量对应施工当月的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的不含税材料价格。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 标 人: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