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东溪镇东河防洪治理工程
补遗书01
至各潜在投标人:
1.苍溪县东溪镇东河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中“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近 3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0 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更正为: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近3 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合同签订时间在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3.5.3 |
近年完成的 类似项目的 年份要求 |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 注:没有要求时不填写。 |
更正为:
3.5.3 |
近年完成的 类似项目的 年份要求 |
近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 注:没有要求时不填写。 |
3.招标文件以最新上传的为准,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苍溪县防汛抗旱减灾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正天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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