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区西华街道涧漕河社区 3、4、5、10 组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标段补遗书(2)号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原条款中:
勘察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 | 1、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资格的得1.5分,具有岩土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2、作为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2019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1个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的建筑工程勘察业绩得1分。 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勘察单位,否则不得分; (2)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至少有一处体现项目(勘察)负责人关键信息;且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的,已完成的项目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资料载明的时间为准; (3)勘察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计分。 |
现修改为:
勘察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 | 1、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资格的得1.5分,具有岩土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2、作为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2019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1个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的建筑工程勘察业绩得1分。 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勘察单位,否则不得分; (2)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至少有一处体现项目(勘察)负责人关键信息;且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的,已完成的项目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资料载明的时间为准; |
;
设计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 | 1、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得1.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 2、作为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2019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1个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得1分。 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否则不得分。 2、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至少有一处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关键信息;且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的,已完成的项目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资料载明的时间为准; 3、设计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计分。 |
现修改为:
设计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 | 1、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得1.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 2、作为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2019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1个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得1分。 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否则不得分。 2、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至少有一处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关键信息;且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的,已完成的项目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资料载明的时间为准; |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原条款中:
专业设计工程师任职资格 | 1、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1.5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 分,本项最高得2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1.5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3、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 1.5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1.5 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5、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得 1.5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 0.5 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6、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1.2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3分;本项最高得1.5分。 7、景观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否则不得分。 |
现修改为:
专业设计工程师任职资格 | 1、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1.5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 分,本项最高得2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1.5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3、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 1.5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1.5 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5、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得 1.5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 0.5 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6、景观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否则不得分。 |
二、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28日10时30分”
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02日10时30分”,本项目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投标截止时间都以本次修改时间为准。
成都市金牛国投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