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体育学院整体迁建项目配套道路、成都体育学院整体迁建项目12号路施工/标段答疑书(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该项目招标进行招标答疑,按招标文件要求,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提问1、编制说明七(六)其他说明“发包人有权增加、取消和变更项目,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且不能提出任何费用和工期的索赔。” 提问:建议修改为“发包人有权增加、取消和变更项目(减少的转由他人实施的除外),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且不能提出任何费用和工期的索赔。”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 专用合同条款10.4.1“发包人确认的按合同约定进行市场询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进行下浮”。 提问:建议修改为“采用中标材料价及发包人确认的按合同约定进行市场询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进行下浮”。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3、专用合同条款11.1.2“可调价材料风险系数:5%”。 提问:建议风险系数调整为3%。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4、专用合同条款12.4.4“发包人确认并完成审批后向承包人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 提问:明确发包人确认、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的具体时间。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5、专用合同条款21.8“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及相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打围方案实施,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提问:建议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执行“设置施工现场的围护所发生的围挡费用超过定额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的40%时,超过部分的施工现场围挡费用另行计算”。
回复:专用合同条款21.8“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及相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打围方案实施,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修改为:“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及相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打围方案实施,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现场围挡费用超过定额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的40%时,所增加的施工现场围挡费用按合同相关约定另行计算。”。
成都体育学院整体迁建项目配套道路、成都体育学院整体迁建项目12号路施工/标段补遗书(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该项目招标进行招标补遗,按招标文件要求,本次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2年10月27日10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2、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地方均做相应调整,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东部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