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安经开区和邦生物土石方平场工程二期(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已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经开发改发【2022】3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经开发改发【2022】30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街道。
2.3建设内容及规模:二期土石方工程占地面积约400亩,挖方量为2053033.68m,填方量为33942.01m,投资约2800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招标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对投标人不作类似项目业绩要求,3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可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具体个数限定在5年以内已经完成2个或在3年以内已经完成1个)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级别)二级注册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10月18日23时59分(见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格式为*.GAZF的招标文件、格式为*.GACF的澄清文件,格式为*.GAKF的招标控制价文件和格式为*.CJZ的工程量清单);未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后,可按以上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08日09时30分(见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商务及技术投标文件可以网上递交,也可以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guang-an.gov.cn(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未按要求上传、上传文件无法读取或逾期上传的视为投标无效;现场递交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室,递交形式为U盘。
5.3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应当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广安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地 址: |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滨路1号 | 地 址: |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399号中海海科大厦B座1008 |
邮 编: | 638000 | 邮 编: | 610000 |
联 系 人: | 王先生 | 联 系 人: | 王先生 |
电 话: | 0826-2201277 | 电 话: | 028-86669985、18090291529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26-2390196传真:
2022年10月1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