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一期工程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专用合同条款中1.1.4.5缺陷责任期:12个月修改为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本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为344260.77元。安全生产措施费包括在综合单项里,清单内未单独列出。
芦山县农业农村局
四川盛世浩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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