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31 阅读次数:844
澄清函
致:各位投标人
一、因投标人提问,本项目的清单文件及控制价文件中招标工期(730日历天)与招标文件中工期(360日历天)不一致。
二、现对此问题做出澄清说明,清单文件及控制价文件中的工期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360日历天为准。
三、其他约定时间及内容不做调整。
招标人:遂宁开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上一篇:[大英县]卓筒井为干屏乡村旅游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01号
下一篇:[射洪市]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锂电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边坡治理三标段-施工补遗01号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