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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股权投资基金基地抗震支架工程施工 / 标段(第二次) 招标补遗文件01号
2022-11-18 08:16:2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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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股权投资基金基地抗震支架工程施工 / 标段(第二次) 招标补遗文件01号
日期:2022-11-16

西部股权投资基金基地抗震支架工程施工 / 标段(第二次)

招标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一、因标准招标文件优化,现对招标文件修订如下:

序号

章节

原文

修订为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与退还的相关规定按照成发改法规函【2019】159号文执行。

(一)投标保证金的正常退还程序

1.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保函,由成都市交易中心在评标结束后第7个工作日发起退还。

2.对于中标的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由成都市交易中心按照该项目(标段)招标人的书面意见将投标保证金及保函退还至投标人;超过投标有效期的,在有效期届满后第1个工作日由成都市交易中心对投标保证金及保函直接发起退还;对其余中标候选人,在评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标人未向成都市交易中心提出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及保函的,由成都市交易中心直接发起退还。

(二)投标保证金的非正常退还程序

1、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的,正处于调查处理期间,招标监督部门应及时通知成都市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行政监督部门出具调查处理结果后,成都市交易中心根据处理意见发起退还。

2招标人因特殊情况书面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的,须在正常退还程序启动之前书面告知成都市交易中心。若投标人向成都市交易中心书面表达拒绝延长并放弃投标的,由成都市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

(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1.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成都市交易中心将保证金退还至原拨付账户;以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成都市交易中心按保函约定方式退还。

2.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其利息按照专用账户开户银行退款当日挂牌对公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将利息划拨至投标保证金的原拨付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与退还的相关规定按照成发改法规函【2019】159号文执行。

(一)投标保证金的正常退还程序

1.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保函(保证保险除外),由交易中心在评标结束后第7个工作日发起退还。

2.对于中标的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由交易中心按照该项目(标段)招标人的书面意见将投标保证金及保函(保证保险除外)退还至投标人;超过投标有效期的,在有效期届满后第1个工作日由交易中心对投标保证金及保函(保证保险除外)直接发起退还;对其余中标候选人,在评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未向交易中心提出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及保函(保证保险除外)的,由交易中心直接发起退还。

(二)投标保证金的非正常退还程序

1.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的,正处于调查处理期间,招标监督部门应及时书面通知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行政监督部门出具调查处理结果后,交易中心根据处理意见发起退还。

2.招标人因特殊情况书面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的,须在正常退还程序启动之前书面告知交易中心。若投标人向交易中心书面表达拒绝延长并放弃投标的,由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

(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1.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将保证金退还至原拨付账户;以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按保函约定方式退还。

2.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其利息按照专用账户开户银行退款当日挂牌对公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将利息划拨至投标保证金的原拨付账户。

2

评标办法前附表2.3

1、所有通过上一评审环节的投标人(联合体),未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投标人方可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评标委员会按评标价由低至高的顺序依次推荐前1-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注明排名顺序。本项目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且投标未被全部否决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评标价=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折算价格)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1、所有通过上一评审环节的投标人(联合体),未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投标人方可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评标委员会按评标价由低至高的顺序依次推荐前1-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注明排名顺序。本项目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且投标未被全部否决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评标价=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折算价格)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抽签决定排名。

3

评标办法正文1、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抽签决定排名。

新增评标办法前附表2.5

2.5

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抽签原则

1、需要通过公开抽签确定排名的情形包括:

(1)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序中并列第一的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时;

(2)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序中并列第一和第二的投标人合计数量大于等于3家且第一的投标人小于3家时;

(3)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序中第一和第二的投标人合计数量小于3家且并列第三的投标人大于等于2家时。

所有需要通过抽签决定排名的投标人(含递补方式获得抽签资格)均须到场参加抽签,未到场或到场人员不符合身份要求的视为放弃抽签资格,视情况依次递补投标人参与抽签。

2、本工程抽签中标的原则是:抽签会由招标人组织,招标人代表在抽签会现场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由所有投标人中抽取的最大号或最小号中标(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的号码在1~40号间的,由所有投标人中抽取的小号中标,中标候选人按照抽取号码数值从小到大依次排序,数值最小为第一名,以此类推;随机抽取的号码在41~80号间的由所有投标人中抽取的大号中标,中标候选人按照抽取号码数值从大到小依次排序,数值最大为第一名,以此类推。)

3、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投标人排序作为抽签的顺序;推荐排序相同的,按抽签会签到顺序从先到后进行抽签摇号。

抽签地点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抽签时间

抽签签到时间:具体时间在评标结果公示中另行通知。(招标人需明确签到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

抽签时间:评标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在评标结果公示中另行通知。

抽签参加人员

投标人派出参加抽签的代表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授权委托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抽签的,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抽签的,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因特殊原因,投标人无法参加抽签会的,应提前报告行业监督部门。

抽签程序

(1)招标人代表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抽签中标的原则(即由招标人代表在抽签会现场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由所有投标人中抽取的最大号中标或最小号中标。随机抽取的号码在1~40号间的,由所有投标人中抽取的最小号中标;随机抽取的号码在41~80号间的由所有投标人中抽取的最大号中标。)

(2)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序中并列第一的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时,在所有并列第一的投标人中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

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序中并列第一的投标人等于2家时,在并列第一的投标人中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排名第二的投标人等于1家时,直接确定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并列第二的投标人大于等于2家时,在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中抽签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排名;

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序第一的投标人等于1家时,直接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列第二的投标人大于等于2家时,在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中抽签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排名。排名第二的投标人等于1家时,直接确定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并列第三的投标人大于等于2家时,在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中抽签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排名;

(3)招标人代表根据抽签中标的原则宣布抽签顺序及中标候选人确定方法。如有两个以上投标人抽出相同号的,则由他们再次按首轮抽签顺序进行抽取,直到抽出不同号;

(4)招标人代表根据抽签顺序,依序查验投标人派出参加抽签的代表的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立即进行抽签,招标人对该投标人的抽签结果(即各投标人抽出的签号)予以宣布并记录;若投标人派出参加抽签摇号的代表未在抽签签到时间截止前签到,或经招标人三次呼叫不到场,或未按本评标办法第2.5条规定提供身份证明,则该投标人视为放弃抽签资格。招标人当场宣布并记录,依序对下一名投标人进行本步骤;

(5)完成上述抽签程序后,招标人根据抽签结果确定并宣布中标候选人排名。

(6)招标人代表、各投标人代表、监督人应在抽签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中标人的确定

抽签结束后,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投诉,招标人方可发中标通知书和签订施工合同。

中标人因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将不退其投标保证金,并在3年内拒绝其投标或参与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修改为:2022120210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顺延。

招标人:成都天府华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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