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X084/X092/X001胡家镇付家村至云顶镇金墨村段美丽乡村路项目
补遗文件01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新增以下内容:
1、中标人完成施工图设计并保证其通过招标人、行业主管部门或评审后,由承包人(若为联合体则由设计单位)编制预算(清单计价方式)并送财政评审(送审价不得超过2524.15万元),形成预算评审价,承包人在预算评审价的基础上按中标报价下浮比例办理计量和结算,最终结算价以审计结果为准。
2、增加工程量的管理:工程建设期间须按照隆昌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隆府发【2022】10号《隆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34分)”中“注:所有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注册类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http://www.scjst.gov.cn/查询情况结果的网页截图和注册证书复印件,盖鲜章),须具有所在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或企业账户开户时间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算;企业账户开户时间不足6个月的,从开户时起算)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须社保部门盖章)。”修改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注册类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http://www.scjst.gov.cn/查询情况结果的网页截图和注册证书复印件,盖鲜章),须具有所在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或企业账户开户时间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算;企业账户开户时间不足6个月的,从开户时起算)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须社保部门盖章)。”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隆昌市农村公路建设中心(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富博永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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