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双城经济圈川渝合作经济示范园技术研发功能配套用房建设项目、成渝双城经济圈川渝合作经济示范园技术研发功能配套用房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名称)土石方工程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已由 武胜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武发改审批〔2022〕113号、武发改审批〔2022〕18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胜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胜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武胜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武发改审批〔2022〕113号、武发改审批〔2022〕18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土石方工程施工标段。
2.2建设地点:武胜县街子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成渝双城经济圈川渝合作经济示范园技术研发功能配套用房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合15亩),新建技术研发功能配套用房约30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市政道路、管网完善及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成渝双城经济圈川渝合作经济示范园技术研发功能配套用房建设项目(二期):占地面积约4600平方米(合7亩),新建技术研发功能配套用房约13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市政道路、管网完善及项目配套设施建设。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所包括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招标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对投标人不作类似项目业绩要求,3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可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具体个数限定在5年以内已经完成2个或在3年以内已经完成1个)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12 月 27日0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12月 31日23时 59分(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格式为*.GAZF的招标文件、格式为*.GACF的澄清文件,格式为*.GAKF的招标控制价文件和格式为*.CJZ的工程量清单);未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后,可按以上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01 月17日09时30分(见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商务及技术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guang-an.gov.cn(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未按要求上传、上传文件无法读取或逾期上传的视为投标无效。
5.3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应当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武胜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地 址: | 武胜县街子园区兴园路 | 地 址: |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399号中海海科大厦B座1008 |
邮 编: | 638400 | 邮 编: | 610000 |
联 系 人: | 杨先生 | 联 系 人: | 刘先生 |
电 话: | 0826-6961349、17345905686 | 电 话: | 028-86669985、18483662655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826-2390196传真:
2022年12月26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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