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底价: ¥ 504.06 万元 挂牌时间:2018-01-18 至 2018-01-31
项目编号:GD02018DF100009 保证金: 500000元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单位性质: 国资 委托方:广州红棉吉它有限公司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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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D02018DF100009 | 监测编号 | GR2018GD0000156 |
标的名称 | 乐器产成品一批 | 转让底价 | 504.06 万元 |
挂牌日期 | 2018-01-1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8-01-31 |
资产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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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成品/原材料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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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闲置 | ||
规格型号 | |||
数量 | 用途 | ||
生产时间 | 暂无 | 购买时间 | 暂无 |
其他说明 | 暂无 |
一、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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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18-01-18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 受让方 不足(0)个,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子平台)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收购诚意金或保证金、相关交易系统受让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及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82150078801900000170 开 户 行:浦发银行海珠支行 3.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州产权交易所通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付清资产交易价款。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州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转让方将直接与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州产权交易所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按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要求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3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州产权交易所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本公告所称符合资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州产权交易所、转让方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州产权交易所出具的符合资格的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7.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需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否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且转让方有权对标的另作处置。意向受让方须按转让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版本签署交易文件。 8、本次交易标的转让过程中,成交价为不含税额,受让方应按成交价的17%向转让方支付增值税,其余所有涉及的税、费、金由交易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9、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交易为按现状转让,受让方须同意交易标的以现场为准,《资产交易合同》不因上述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上述误差作调整。 |
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允许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保证金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00,000元。 |
交易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达帐时间为准) |
交易保证金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交易保证金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82150078801900000170,开户行:浦发银行海珠支行 |
委托方名称 | 广州红棉吉它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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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及代码 | 广州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91440101231229726P]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广州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红棉吉它有限公司处置存货和机器设备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及公开挂牌底价的批复 | ||
批准文号 | 穗工发集【2017】293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01668136768G | ||
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素社街基立道10号二楼201房、202房 | ||
委托申请与承诺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委托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小姐、吕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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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89160902;020-89160912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广州产权交易所(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82号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www.gemas.com.cn;http://www.gzzb.gd.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