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成都市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成办发〔2013〕30号)、《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成公管办〔2015〕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要求,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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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18年05月11日 16时00分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18年05月05日09:00至2018年05月14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有两个及以上竞买人进行了有效报价的,即进入限时竞价时段, 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银行转账支付。竞得人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户名: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 开户行:工行青支行 帐号:440 223 102 902 643 4507 | ||||||||||||||
标的物交付 | 竞得人在缴纳成交价款后,在5个工作日内到处置物品所在地: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提取物品,产生的车辆运输、称重、物资搬运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支付。 | ||||||||||||||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不少于5个工作日。特别提示:因所处置物品为废旧资产,大部分已经损坏且无法使用。竟拍人需实地查看物品详细情况,并检验真伪,我局不对所处置物品真伪及质量做保证。竞拍人若不实地查看,产生的后果由竞拍人自负。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竞买人缴付竞买保证金即视为认可该批次物品及其价值,处置人不对物品的真伪及保存情况做出鉴定和承诺,需竞买人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 蒋先生 028-83665027 监督人:万女士 028-83665023。 3.办公地点: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二段便民路6号(新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及咨询电话028-62779577。 | |||||||||||||||
公告附件 | 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大弯派出所废旧物资处置清单.rar 资产出租类项目网络竞价竞买须知(非现场).doc.doc 资产资源竞买人操作手册.doc.doc 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doc.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