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2-02,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关于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地租赁(1-5楼)的单一来源采购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佛山,所属行业分类:办公,采购业主: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中标商:佛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对办公场地租赁(1-5楼)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按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报批前公示,并邀请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供应商前来报名登记。
一、公示及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15 年 2 月 2 日至 2015 年 2 月 6日 17 时截止。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一)采购人: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办公场地租赁(1-5楼)
(三)项目内容(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填列简要的商务及技术要求)
(1)面积要求
所供物业需满足我中心对外服务及正常办公场地,面积约为8000平方米。
(2)物业配套要求
1、提供水电设施并为我方安装独立的水、电计量表
2、出租方对我方租赁的办公场地的相应设施须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用电、用水、电梯、消防、楼梯、下水管道、化粪池等设施的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修缮
3、物业方需为我方安排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室内固定停车场约400平方米,小汽车室外固定停车位68个,作为我方工作人员免费停车使用,并配备约200平方米的仓库免费给我方使用。
(四)采购项目需求
(1)服务期: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服务期满的两个月前,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及财政资金立项审批情况,视情况是否与中标供应商续签服务合同,续签须经采购管理部门核准,续约服务期最长不超过两年,所产生的服务费用按照当年财政预算计付。续约的内容及金额与原合同要求应一致。
(五)项目预算金额:449万元/年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中心于2003年3月28日正式启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地址选用佛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作为办公场所,为保障整体项目的延续性,拟与该家公司续签合同,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佛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六、专业人员的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情况
(一)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于2015年1月29日上午9点30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内)召开了“办公场地租赁(1-5楼)专家论证会。经论证,专家一致认为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具体意见如下:
1、便民办事,现场地已租用10年,为市内外人们熟知,已成惯性;
2、面积基本符合要求,同时有配套的停车场;
3、交通便利;
4、如搬迁新址会造成很大浪费;
5、符合政府采购法规第31条第3款的原则;
6、从长远考虑,建议行政服务中心有属于自己固定的便民服务场所。
(二)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邓慧 华南师范大学 副教授
2、张士林 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3、李建康 南方医科大学图书馆 研究馆员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报名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805053
报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28号公交大厦内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209105
(三)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039255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15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