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沂水县土地综合整治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2-02,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临沂临沂市沂水县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九标段水利工程施工内容: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山东-临沂-沂水县,所属行业分类:水利,招标代理: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沂水县土地综合整治中心,招标编号:SDZPZB(YS)—2015-005,招标文件售价:300,开标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沂水县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九标段水利变更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业主为沂水县土地综合整治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山东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对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沂水县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九标段水利变更工程施工。
2.2项目编号:SDZPZB(YS)—2015-005。
2.3工期:30日历天;质量:合格。
2.4本项目位于沂水县马站镇,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5本次招标拟划分 1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通过年审。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专业要求与土地开发整治工程相近,并且当前未承担其它建设工程;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有下列情况或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查实报名无效,招标资料费用不退:
(1)被法院、建设、水利、道路、国土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2)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竣工验收不合格的;
(3)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2月2日至2015年2月6日,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分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事处(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一楼西区)报名及资格预审。
4.2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参加本次投标的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书、身份证、劳务合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养老保险缴费凭据(2014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个项目经理只能负责一项项目工程,不得同时兼管多项工程;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或者五大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的执业证书必须暂押在招标人处,工程竣工验收后返还。
(6)外地企业须出具进临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必须提供原件查验,所有资料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一式贰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沂水县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九标段水利变更工程施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2月2日至2015年2月6日,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分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事处(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一楼西区)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2月26日10时00分前。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2015年2月2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2015年2月25日10:00前汇入以下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九标段水利变更工程施工”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账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户名: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市政府采购网、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沂水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水县土地综合整治中心 地 址: 沂水县长安中路102号
联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0539—226322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刘工 电 话:13295390123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