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2-02,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研究中心项目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研究,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招标编号:SQ20130830426,招标文件售价:250,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研究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SQ20130830426 | 项目名称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研究中心项目 | ||
标段编号 | SQ2013083042612 | 标段名称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研究中心室内装饰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5年2月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5年2月6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研究中心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Q20130830426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研究中心工程已经宿发改开发[2013]2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苏北技术研究院,西至白领公寓,北至东吴路 1.2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约2000万元 1.3工 期:90 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完成工程量40%时付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70%;完成工程量80%时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70%;工程施工结束付至合同价款的75%;该专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款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经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付清余款。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研究中心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技术标评审采用远程评标;投标报价评审,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苏建规字【2013】4号文中的方法一、方法二中的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专用分册。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和B类安全员资格;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14年8月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亦不接受为本招标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参与投标; 4.3.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3.9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 4.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 月2 日上午8时30分至2 月6 日下午17 时30分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250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15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王超,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 ,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 年2月26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便民方舟”十一层(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人防大厦向西300)】。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 地 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 联系人:余 淼 联系电话: 0527-8885912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5楼 联系人:吴继玲 联系电话:0527-84355519 邮编:223800 2015年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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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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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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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研究中心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Q20130830426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研究中心工程已经宿发改开发[2013]2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苏北技术研究院,西至白领公寓,北至东吴路 1.2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约2000万元 1.3工 期:90 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完成工程量40%时付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70%;完成工程量80%时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70%;工程施工结束付至合同价款的75%;该专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款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经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付清余款。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研究中心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技术标评审采用远程评标;投标报价评审,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苏建规字【2013】4号文中的方法一、方法二中的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专用分册。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和B类安全员资格;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14年8月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亦不接受为本招标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参与投标; 4.3.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3.9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 4.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 月2 日上午8时30分至2 月6 日下午17 时30分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250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15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王超,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 ,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 年2月26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便民方舟”十一层(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人防大厦向西300)】。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 地 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 联系人:余 淼 联系电话: 0527-8885912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5楼 联系人:吴继玲 联系电话:0527-84355519 邮编:223800 2015年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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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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