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乍嘉苏线南湖区段航道养护工程五期施工监理(重新招标)
2015-02-02 12:21:36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浙江-嘉兴 |
招标业主/代理: |
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嘉兴市博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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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
2015.02.02 |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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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2-02,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嘉兴乍嘉苏线南湖区段航道养护工程五期施工监理重新招标,所属区域:浙江-嘉兴,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嘉兴市博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招标编号:G20150130-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信息发布表 |
一、工程概况 |
1、项目编号:G20150130-001 |
2、工程名称:乍嘉苏线南湖区段航道养护工程五期施工监理(重新招标) |
3、工程类型:非中一退一 |
4、建设单位: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 |
5、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博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6、工程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范围内 |
7、招标范围:本工程起于大桥镇与新丰镇交界的四通车轮股份有限公司(K28+095),终于与平湖交界的九里亭(K19+450),航道长8.65公里,新(改)建护岸3182米及相应踏步和管涵。护岸结构满足内河限制性Ⅲ级航道标准要求,设计航道底宽45米,水深3.2米,边坡采用1:3.设计最高通航水位1.96米(85国家高程,下同)设计最低通航水位0.46米。 |
8、总投资:1425 万元 |
招标估算价:40 万元 |
9、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
政府投资:是 |
10、工程类别:监理 |
11、总面积或长度:/ |
最大跨度:/ |
结构:/ |
幢数:/ |
层数:/ |
高度:/ |
12、质量要求:合格 |
13、工期要求:监理服务期16个月 |
14、备案要求:交通局备案 |
二、部分招标文件内容 |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2、投标保证金 |
金额:0.6 万元 |
银行账号:193999010400415580000000379 |
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除超级网银外)(网银,电汇:要求注明投标/竞买项目名称) |
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 (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 |
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0办公室 |
3、标段内容 |
标项号 |
标项名称 |
估算价(万元) |
备注 |
1 |
乍嘉苏线南湖区段航道养护工程五期施工监理(重新招标) |
40 |
乍嘉苏线南湖区段航道养护工程五期施工图范围内的新建护岸、拆除老护岸等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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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三、报名条件 |
1、企业资质要求:(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乙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港口与航道工程三级。具备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水运工程(航道专业或港口与航道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水运工程监理工作3年及以上,担任过一个项目的总监或副总监(或驻地或副驻地)职务,年龄60周岁及以下。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监理行业协会核发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信用评价结果,监理工程师个人累计扣分在24分(不含)以下,为其投标单位自有人员(自有人员是指在投标人岗位等记并依法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的打印件及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将不认可其为投标人的自有人员)。 |
3、其他条件:持: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报名,并到嘉兴市博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兴市秀洲区东升西路与秀洲大道交叉口科技京城7楼)洽购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
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
5、是否要求首席建筑(监理)工程师:否 |
5、是否要求市政工程首席工程师:否 |
6、是否要求市政工程首席工程师:否 |
7、项目总监注册等级要求:国家级监理工程师 |
8、项目总监专业要求:公路工程 |
四、报名起止时间:2015-02-02 08:30:00 至 2015-02-06 16:30:00 |
五、报名方式与地点:现场报名 |
六、招标联系人:沈先生 |
联系电话:0573-82710770 |
代理联系人:嘉兴博宏 |
联系手机:13706830644 |
七、行政监督部门(盖章):嘉兴市交通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八、嘉兴市公共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盖章) |
九、备注:项目经理资质/负责人要求:具备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水运工程(航道专业或港口与航道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水运工程监理工作3年及以上,担任过一个项目的总监或副总监(或驻地或副驻地)职务,年龄60周岁及以下。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监理行业协会核发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信用评价结果,监理工程师个人累计扣分在24分(不含)以下,为其投标单位自有人员(自有人员是指在投标人岗位等记并依法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的打印件及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将不认可其为投标人的自有人员)。 |
关键字:监理,浙江